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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离婚和配偶不忠造成的痛苦的现实方法是什么?

媒体 全球史诗
日期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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배우자의 외도로 인한 이혼, 고통을 극복하는 현실적인 방안은?

将人类的疼痛指数转化为数字是非常困难的。然而,根据美国著名精神病学家霍姆斯和拉赫创建的将人类压力转化为分数的“霍姆斯-拉赫量表”,人类经历的第一大压力水平是“配偶死亡”,其次是“与配偶离婚”和“与配偶不和”。换句话说,如果你同时经历离婚和与配偶的不和,你将经历一个人所能经历的最高程度的精神痛苦。

一个人同时经历这些可怕经历的最常见情况是“因配偶不忠而离婚”。当你意识到配偶出轨时,你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暂时原谅并接受它”,第二个是“立即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乱伦赔偿”。通奸者可获得赡养费,配偶因过错而要求赡养费而离婚。

在实践中,现实情况是第二种情况比第一种情况更为常见。更不幸的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平静的家庭被一个出轨的女人或一个出轨的男人打破,结果孩子被迫在一个不稳定的环境中成长。目前,根据韩国法律,不可能对家庭破裂的肇事者进行刑事处罚。这是因为规定刑事处罚的通奸制度早已被废除。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为了寻找配偶的外遇证据而偷看配偶的手机,就会出现“最受害人”变成“信息通信网络侵权行为人”并受到刑事处罚的可笑局面。因此,剩下的唯一选择就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阿摩尼亚”,即使如此,在索赔总额中被引用的情况也非常罕见。为了达到“全胜”的结果,“出轨”的证据必须以合法的方式完整收集,并且通奸者必须知道其配偶已婚的事实。此外,不当行为造成的心理伤害必须用“客观数据”来证明。

如果所有这些都做得很好,根据最高法院的先例,可以收到大笔赡养费,该判例规定,“第三者通过对夫妻一方做出不忠行为,或干扰其维持并侵犯夫妻双方作为配偶的权利,从而造成精神痛苦,从而侵犯作为婚姻本质的婚姻生活的行为,构成非法行为(最高法院的判决) 2013M2441,2015 年 5 月 29 日)。

此外,规定离婚事由的《民法》第840条第1项规定的不忠行为包括通奸,但概念比通奸更广泛,包括任何不忠于夫妻贞操义务以致婚姻关系难以按照社会规范继续下去的行为,即使它不构成通奸(最高法院第88m7号判决,1988年5月24日)。此外,必须根据具体案件的程度和情况来评估行为是否违法(最高法院判决 92M68,1992 年 11 月 10 日)。根据这一法律原则,认定赡养费的数额,并确定该数额是全额还是部分。

因此,可以说“收集证据”是乱伦赔偿诉讼的关键。如果在取证阶段发现违法行为,即使您是受害者,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加害者,这可能是减少您赔偿的一个因素。因此,法律专家从案件一开始就参与取证阶段,在法律上证明违反婚姻贞洁义务的不当行为证据以及通奸者知道配偶是否已婚的情况,在不构成刑事问题的情况下,是非常重要的。此外,还必须提交医疗证明,证明受到了重大的心理伤害,这样才能引用“全额索赔”作为对通奸者的损害赔偿。

大纶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国内事务的Jandi Kim律师事务所建议:“因配偶出轨而离婚是人类所经历的最高痛苦指数的总和,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并不容易治愈,但克服这种痛苦的‘现实’方法是对另一方采取尽可能多的合法措施。因此,一旦您意识到配偶出轨,我希望您能得到律师的帮助,以获取合法证据并达到最佳效果结果。”

[全球史诗CP李秀焕 / lsh@globalepic.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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