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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政府须就75年前‘高城保导联盟受害’向遗属赔偿”

媒体 京畿日报
日期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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법원 "정부, 75년 전 '고성 보도연맹 피해' 유족에 배상해야"

朝鲜战争期间因参与国家新闻协会而牺牲的受害者
法院,损害赔偿诉讼:“国家必须向幸存家庭支付赡养费”

法院裁定,国家必须赔偿朝鲜战争期间因加入全国新闻协会而牺牲的受害者家属。

据法律界22日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上月28日在向国家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裁定,高城新闻协会遇难者家属A先生等3人向原告支付1.67亿韩元的赡养费。

该事件的受害者B先生是A先生等3个孩子的父亲,1950年7月至8月左右,因与国家报业协会有牵连,在庆尚南道高城地区被警察杀害。

A先生于2021年通过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提交了调查这一事件的申请。由此,振华委员会确认B先生是去年高城新闻协会事件的受害者。

A先生等人向政府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赔偿,但政府坚持要求赔偿时效,称已过了索赔期限。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必须在受害人或其代表意识到损害或伤害之日起三年内提出。

不过,法院并未采纳政府的说法。法院作出了有利于A先生的裁决,驳斥了政府的论点,称:“如果消防委员会就严重侵犯人权或捏造或涉嫌的案件作出调查真相的决定,则自送达查明真相的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就产生了要求赔偿的权利。”

他补充说,“死者是被告警察在没有经过正当程序的情况下谋杀的”,“被告有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的精神痛苦和赡养费。”

A先生的代表、大纶律师事务所的朴世路律师解释说:“A先生的一方在不知道B先生的死亡原因、死亡日期和时间等具体情况的情况下,经历了痛苦的岁月。我们强调只有在收到查明真相的决定后才能查明确切的损失和肇事者,才得到了好的结果。”

记者 Kim Mi-ji (unknown@kyungg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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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政府必须赔偿死者家属75年前高城新闻协会造成的损失”(快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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