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男子因诈骗同事“我要通过房地产投资赚钱”被判入狱17年
2025-12-31

A先生挪用同事投资资金...损失至少100亿韩元
法院:“犯罪规模非常大,也非常聪明……严厉的惩罚是不可避免的。”
一名40多岁的男子因欺骗长期同事并窃取100亿韩元而被判处重刑。
上月14日,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12庭根据《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以诈骗罪、伪造私人文件罪、使用伪造文件罪等罪名,对40多岁的女性A某判处17年有期徒刑。
A先生被指控从2019年起约五年内窃取了包括B先生在内的数十名公司同事的投资资金,并称“我将通过房地产拍卖获利”。
据了解,A先生从受害人那里骗取的金额约为100亿韩元。
此外,经证实,A先生利用同事身份证、委托书、就业证明等含有个人信息的文件,以他人名义开设手机,甚至通过撰写虚假房产租赁协议获得租赁贷款。
在此过程中,A先生通过招募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冒充假房东、假租户的方式进行系统犯罪。
法院判处A先生有期徒刑17年。
法院指出,“许多身份盗窃的受害者正承受着严重的痛苦,包括因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而被金融机构追债”,并补充说,“由于被告的犯罪行为,许多受害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关于贷款合同的有效性和无效性的法律纠纷仍在继续。”
同时,法院还补充道,“犯罪规模非常大,犯罪手段非常大胆、聪明,犯罪性质非常恶劣,是采用迄今为止难以接触到的新方法实施犯罪。考虑到被告人的自立能力,挽回损失的可能性似乎并不高。”
受害人B的代理律师大轮律师事务所卞官勋律师解释说:“A先生的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受害人卷入了各种法律纠纷。我们特别强调,他滥用同事的善意继续犯罪,因此受到批评的可能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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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石浩 (haitai2000@ikbc.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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