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真身’谎称"我是按摩店老板"……涉嫌藏匿罪犯的30多岁男子获不起诉
2026-02-24

“我扮演了真正的总统的角色,”他声称。
“很难确定事实是否虚假到足以欺骗调查机构。”
一家按摩院的经理被指控故意隐瞒实际老板的存在,妨碍调查,但没有被起诉。
上个月12日,昌原地方检察厅以逃避犯罪分子潜逃、违反卖淫处罚法等罪名,对30多岁的A先生进行了无罪释放。
A先生于2024年1月因涉嫌在按摩院安排卖淫而被紧急逮捕。调查之初,他自称是老大,否认同谋存在。
但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他承认了实际老板B先生的存在,警方以刑事逃犯罪指控A先生,认为他故意阻碍调查,让B先生逃跑。
A先生否认了这些指控。 A先生声称,“我是从B先生那里得到有关经营业务的建议,但实际管理是我自己负责,所以我称自己为老板。”他补充说,“我只是担心如果我提到我的同伙,会被认为是有组织的犯罪,我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所以我并没有打算让B先生逃跑。”
检方采纳了A先生的主张。决定很难将A先生视为一个简单的“裤子老板”。检方解释说:“A先生实际上采访和雇用员工,管理日常利润,甚至负责警方在打击行动时的应对措施。如果嫌疑人实际上控制和管理该企业,则很难断定自称企业主是虚假的,足以欺骗侦查机关。”检方补充说:“在侦查机关除了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是共犯之外,没有进行任何其他调查来确认事实的情况下,很难说犯罪嫌疑人仅仅因为发表了与事实不符的陈述而主动欺骗侦查机关并帮助犯罪分子逃跑。”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的崔容焕律师表示:“要成立逃避犯罪者罪,必须以主动欺骗行为妨碍调查。本案属于委托人被动发表陈述以减轻处罚程度的案件,所以我们通过解释行使辩护权的法律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记者 金熙国 kukie@kookje.co.kr
[查看全文]
隐藏“真相”并说“我是一家按摩店的老板”……30多岁的男子因涉嫌逃犯而未被起诉(链接)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若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扰,请到最近的办公室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