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提交国家项目文件的公共机构职员获不起诉……无故意,主管机关知晓不完备之处
2026-03-30

一名政府或地方政府资助机构的雇员涉嫌制作和提交与大型国家项目有关的虚假官方文件,经检方调查后被洗清罪名。
据法律界30日报道,昌原地方检察厅马山分院因证据不足,于13日以妨碍公务罪被送交的A某无罪释放。
A先生曾在一家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的基金会工作,负责2019年入选国家项目的主题公园的许可相关工作,并向相关部门申请了“竣工使用许可证”。
在此过程中,A先生被指控将主管认为的完成率写为100%,并任意伪造并提交当时不在场的私营部门主管的印章图像。当时,一些地区的建设实际上尚未完成。
据此,负责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政府B指控A先生明知还有未完成的部分,却伪造文件,使整个过程看起来已经完成,干扰公职人员合法履行职责。
不过,A先生否认了这些指控。在申请使用许可证时,监理主任已经在《建设工程管理报告》上确认并盖章了适当的施工,这是上级文件,所以他只相信这一点并处理工作,并没有欺骗的意图。
检方也接受了这一说法。很难说A先生只是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报告认定工程已经竣工,并有虚假陈述的意图。检方还认定,由于拥有最终审批权的政府机关已经通过现场检查了解到部分设施不完善的事实,因此A先生提交的书面意见不能被认为存在缺陷,导致公职人员产生误解或影响其审查判断。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全康宇律师表示:“妨碍公务罪只有利用对方公职人员的无知才能成立,但在本案中,主管机关已经了解当前情况,因此不能成立该罪。”他补充说:“我们之所以能够收到不起诉的决定,是因为我们仔细解释了涉案工作不是任意行为,而是按照批准顺序进行的正常工作,并且没有任何虚假陈述的意图。”
记者 郑哲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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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雇员虚假提交国家项目文件被判无罪……无意,主管部门意识到缺陷(捷径)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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