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抚养费未支付 | 解决方法

- - 抚养费直接支付命令
- - 提供担保命令及一次性支付命令
- - 履行命令
- - 强制执行
- - 临时紧急支援
- 2. 抚养费未支付 | 对拒不支付者的制裁

- - 处以罚款
- - 监置(拘留)命令
- - 暂停驾驶证
- - 禁止出境措施
- - 公开个人信息(名单公开)
- - 现场支援组运营
- 3. 抚养费未支付 | 债权人应对方法

- - 确保执行依据
- - 向法院申请支付·履行命令
- - 利用强制执行或国家支援
- 4. 抚养费未支付 | 债务人应对方法

- - 申请减额或变更
- - 需积极说明(举证)
- 5. 抚养费未支付 | 寻求协助的必要性

1. 抚养费未支付 | 解决方法

抚养费未支付时,可利用法律手段强制确保其履行。
因为抚养费不仅仅是单纯的金钱债权,而是与子女的生存和福祉直接相关的法定权利。
如果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可通过以下方法追讨抚养费。
强制履行抚养费的6种方法
制度名称 | 主要内容 |
① 抚养费直接支付命令 | 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抚养费并支付 |
② 提供担保命令·一次性支付命令 | 要求提供定期支付担保或命令一次性一并支付 |
③ 履行命令 | 支付命令后不履行的,处以罚款、监置(拘留)等制裁 |
⑤ 强制执行 | 查明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拍卖等执行 |
⑥ 紧急支援 | 生计陷入危机时,由国家临时先行支付抚养费 |
抚养费直接支付命令
抚养费债务人拖延支付达2次以上的,家庭法院可命令公司(所得税源泉扣缴义务人)从工资中扣除抚养费并支付。
区分 | 内容 |
申请要件 | 须具有已确定的执行依据(判决、调解等) |
2次以上未支付抚养费 | |
申请机关 | 子女住所地管辖家庭法院 |
表格 | 可在法院电子诉讼中心下载表格 |
抚养费直接支付命令申请书须记载以下事项,并附具有执行力的正本提交(韩国《家事诉讼规则》第120条之4)。
申请书填写内容
② 执行依据的标示
③ 2次以上未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明细,以及正在请求直接支付的、清偿期尚未到来的定期金抚养费债权的具体内容
④ 仅就执行依据所载抚养费债权的一部分申请直接支付命令,或仅就目的债权的一部分申请直接支付命令时的该范围
提供担保命令及一次性支付命令
抚养费定期支付不顺畅时,家庭法院可命令提供担保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这是为确保抚养费履行的事先措施,在实务中是非常重要的程序。
提供担保命令申请要件
抚养费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债权人可申请提供担保命令。
区分 | 内容 |
申请机关 | 子女住所地管辖家庭法院 |
申请要件 | 须有已确定的执行依据 + 无正当理由的不履行 |
申请表格 | 可在法院电子诉讼中心下载"提供担保命令申请书" |
申请书填写项目
② 执行依据的标示及内容
③ 债务人未履行的金钱债务额及期间
④ 申请宗旨与申请理由
转为一次性支付命令的情形
抚养费债务人在收到提供担保命令后仍未在期限内提供担保的,家庭法院可下达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全额或部分的命令。
区分 | 内容 |
申请要件 | 未履行提供担保命令的情形 |
申请方法 | 填写用于向法院提交的"一次性支付命令申请书" |
一次性支付命令申请书记载事项
② 执行依据的标示及内容
③ 提供担保命令的内容及标示
④ 申请宗旨与理由
履行命令
尽管已通过家庭法院的判决、调解、抚养费负担笔录确定了抚养费支付,但债务人仍不履行的,可向家庭法院申请"履行命令"。
何谓履行命令?
程序 | 内容 |
申请对象 | 通过确定判决、调解笔录等确定了抚养费的情形 |
申请机关 | 作出抚养费判决的家庭法院 |
强制执行
对方未履行债务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借助国家权力强制实现抚养费支付义务。
申请程序
② 向法院申请赋予执行文
③ 对债务人财产(存款、工资、不动产等)申请强制执行
④ 通过拍卖处分领取抚养费
(韩国《民事执行法》第28条、第39条、第56条、第90条及《家事诉讼法》第41条)
临时紧急支援
因未能领取抚养费而被认定子女福祉陷入危险的,可通过国家机关抚养费履行管理院获得最长9个月的临时紧急支援。
区分 | 内容 |
申请机关 | 抚养费履行管理院 |
支援期间 | 最长9个月 + 可额外延长3个月 |
资格要件 | 基准中位收入50%以下 或《单亲家庭支援法》规定的支援对象 |
限制事项 | 与基础生活保障等重复支援时受限 / 债务人支付时立即终止 |
2. 抚养费未支付 | 对拒不支付者的制裁

抚养费未支付持续存在时,不仅构成单纯的民事债务不履行,还可能受到多种行政、刑事制裁。
这些制裁被用作强制履行抚养费的手段,在实务中是非常重要的应对机制。
对拒不支付抚养费者可能施加以下制裁。
处以罚款
抚养费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法院命令的,家庭法院可依职权或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处以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对象命令 | 罚款处以要件 |
直接支付命令 | 所得税源泉扣缴义务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 |
提供担保命令 | 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提供担保 |
履行命令 | 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 |
监置(拘留)命令
抚养费债务人未履行履行命令或一次性支付命令的,家庭法院可作出最长30日内拘押于拘留所、看守所等处(监置)的决定。
监置(拘留)命令要件
情形 | 要件 |
违反履行命令 | 无正当理由3期以上不履行抚养费支付 |
违反一次性支付命令 | 命令后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 |
在监置执行期间支付抚养费的,将立即释放。
但收到监置命令后1年内仍未支付抚养费的,将受到以下处罚。
韩国《抚养费履行法》第27条第2款第2项 | 1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暂停驾驶证
收到法院履行命令的抚养费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持续未支付抚养费的,其驾驶证可能被暂停。
暂停要件
∙ 或未履行的抚养费达3,000万韩元以上
女性家族部长官经抚养费履行审议委员会审议后,可向地方警察厅长请求暂停。
但是,因将驾驶证用于维持生计,被认定暂停会导致抚养费债务人难以维持生计的,不予暂停(韩国《关于确保抚养费履行及支援的法律》第21条之3第1款但书)。
禁止出境措施
尽管因抚养费未支付而收到履行命令决定,仍不履行抚养费债务的,可采取禁止出境措施。
禁止出境要件
∙ 或未履行的抚养费达3,000万韩元以上
可请求解除禁止出境的要件
∙ 经认定存在国外治疗、家属死亡等不可避免的事由时
女性家族部长官经委员会审议后向法务部长官请求禁止出境,也可请求解除。
公开个人信息(名单公开)
抚养费债务人在履行命令后仍不支付抚养费的,女性家族部可实施名单公开制裁。
这包括债务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职业以及未履行金额和期间。
公开要件
∙ 履行命令后3期以上未支付抚养费
公开前会给予至少3个月以上的说明机会,公开期间为3年。
※ 公开除外事由:履行一半以上后提交履行计划、死亡、宣告失踪、启动重整程序及宣告破产等
现场支援组运营
抚养费履行管理院可针对长期拖欠者运营现场支援组。
现场支援组直接走访抚养费债务人的住址或工作地,督促支付抚养费并协助执行监置(拘留)命令。
运营要件
∙ 为执行监置需确认抚养费债务人所在地并需其出席的情形
这作为改善社会对抚养费债务的认识及施压的手段,在实务中被非常有效地运用。
3. 抚养费未支付 | 债权人应对方法

抚养费未支付是与子女生存权直接相关的敏感事项。
应当领取抚养费的父母需按以下顺序有条不紊地应对。
确保执行依据
首先应确保判决书、调解笔录、和解劝告决定书等"已确定的抚养费核定文书"。
只有具备该文书,才能通过法院采取强制履行措施。
如果没有执行依据,须先通过审判或调解确定抚养费,并可通过抚养费履行管理院的法律咨询获得程序指引。
向法院申请支付·履行命令
未支付抚养费的对方持续拒绝的,可向法院申请前述"直接支付命令"或"履行命令"等。
履行命令后仍不支付的,可能接连采取监置(拘留)命令、暂停驾驶证、禁止出境等强力制裁。
利用强制执行或国家支援
可查明对方的工资、存款、不动产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通过抚养费履行管理院申请"紧急支援"。
4. 抚养费未支付 | 债务人应对方法

抚养费未支付时,若无正当理由持续如此,将随之产生多种行政、刑事制裁及社会不利后果。
因此,若处于难以负担抚养费的情况,需采取以下应对。
申请减额或变更
若因收入骤减、失业、疾病等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可向家庭法院申请抚养费减额(变更)请求。
但通常抚养费只有在被认定"为子女福利所必需的情形"下才能变更,因此仅凭单纯的收入减少往往不被认定减额。
因此,仅凭"收入减少"这一事由尚不充分,只有该减额能长期有利于子女福利或属不可避免的情形,才予认定。
申请减额时有利的举证材料
∙ 医院诊断书及长期治疗意见书
∙ 收入金额证明、税务申报资料等能证明收入减少的材料
需积极说明(举证)
成为监置(拘留)命令、暂停驾驶证、禁止出境等对象时,最好立即提交说明材料。
实务上有效的说明材料
∙ 失业证明书
∙ 健康保险资格丧失确认书
∙ 破产申请书等
5. 抚养费未支付 | 寻求协助的必要性
抚养费未支付问题不仅仅是单纯的金钱问题,而是与子女生存和福祉直接相关的敏感事项。
此外,法律程序中申请要件、证明资料及各阶段的应对至关重要,稍有应对不当就可能导致难以挽回的损害。
如果在解决抚养费未支付问题的过程中遇到法律上的困难,希望您能寻求离婚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