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Beomwoo Co., Ltd.签署业务合作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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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纶于2024年10月28日宣布,与建筑材料制造公司Beomwoo Co., Ltd.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在汝矣岛 Park One 大纶总部会议室举行的业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签字仪式由大纶代表金国一 (Kuk-il Kim)、李京珉 (Geek-min Lee)、朴正奎 (Jeong-gyu Park)、金亨珍 (Hying-jin Kim)、元日律师 (Won-il Won)、代表代表金正峰 (Beom-woo Kim Jeong-bong) 和审计师金凤浩 (Kim Bong-ho) 出席。
Beomwoo自1995年成立以来,已有30多年的历史,主要生产C型钢和方管等建筑钢材。它是全罗地区唯一一家生产甲板板材的公司,甲板板材是韩国许多建筑项目所使用的材料。
大纶计划为Beomwoo光州总部和大田办事处以及其子公司Beomwoo Cargo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和系统的支持。
具体来说,我们计划在企业法律事务的各个方面提供帮助,包括▲关于合同签订和遵守法规的法律咨询,▲发生法律纠纷时通过快速反应找到解决方案,以及▲提前分析和防范法律风险。
特别是,Beomwoo自2010年获得甲板板专利后开始认真开拓海外市场,计划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并努力解决纠纷。
Beomwoo代表委员金正奉表示:“我们希望与拥有丰富企业法律经验的大纶的合作成为我们业务拓展的有力支持”,并表示期待:“通过与大纶签署谅解备忘录,我们将能够在韩国和海外以外的更广泛市场中确保竞争力。”
大纶首席执行官Kim Kook-il表示:“通过这份谅解备忘录,我们将积极解决Beomwoo不仅在韩国而且在海外市场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大纶已划分其企业法律小组,为企业提供所需的各种定制法律服务。我们将根据钢铁行业的趋势,快速、专业地响应法律需求,与Beomwoo一起创造成功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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