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电信金融诈骗 | 案件经过

- 2. 电信金融诈骗 | 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 - 案件结构分析
- - 主张不存在共谋及帮助犯罪的故意
- - 强调主动报案及不存在故意
- - 检察阶段应对
- 3. 电信金融诈骗 | 案件结果

- - 电信金融诈骗的概念及法律定义
- - 电信金融诈骗的主要犯罪类型
- - 电信金融诈骗应对要点
- 4. 电信金融诈骗 |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一站式协助体系

1. 电信金融诈骗 | 案件经过

委托人因涉嫌电信金融诈骗而面临处罚危机。其经营个体生意,因债务日益增加而陷入经济困境,此时在某网络招聘平台上看到了一则“虚拟货币兑换兼职”招聘信息。
工作内容很简单,条件是“在境外交易所购买虚拟货币并转至韩国境内交易所,即可获得手续费”。委托人过去有虚拟货币交易经验,便相信这是正常的兑换中介业务并提出应聘。
委托人按照指示,通过交易所账户收到价值数千万韩元的款项,并使用其中一部分实际购买了虚拟货币。
但在转账过程中,委托人怀疑交易结构存在异常,遂停止了该项工作。
此后,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以“将收到的钱款全额转回”为由进行威胁。委托人因转账限额问题仅转回部分款项,随后终止了交易。
几天后,委托人得知自己卷入电信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转交人)案件,随即主动前往警察局陈述事情经过。
警方认为,从资金流向来看,委托人被确认是“犯罪资金的最终转交人”,遂以涉嫌电信金融诈骗立案调查。
2. 电信金融诈骗 | 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刑事专业律师就委托人的案件提供了以下协助。
案件结构分析
刑事专业律师首先分析了案件结构。
过去,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主要通过招募“当面转交人”收取现金,但近年来出现了以“代购虚拟货币”为形式进行洗钱的新型手法。
刑事专业律师以委托人甚至不知道存在这种新型犯罪手法、确实通过交易所完成了正常的虚拟货币购买流程,而且未获得任何经济利益为由,主张委托人同样是受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欺骗的被害人。
主张不存在共谋及帮助犯罪的故意
根据韩国大法院判例(韩国大法院1998Do1832),成立共同正犯需要具有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和对行为的功能性支配。
因此,未认识到他人的犯罪行为,或只是在没有明确认识的情况下听从指示,仅凭这些情况难以认定为共犯。
刑事专业律师强调委托人从未积极配合犯罪,也从未表现出获取经济利益的意图。
律师尤其对即时通信记录、汇款记录及交易记录等进行了分析,并提交了能够证明委托人将其认知为“代购虚拟货币兼职”的证据。
强调主动报案及不存在故意
刑事专业律师强调委托人在得知犯罪事实后立即主动前往警察局报案。
律师还说明,委托人系初犯,只是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期待通过短期合法工作获得收入,完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的意图。
检察阶段应对
刑事专业律师在案件经警方移送后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人意见书,从法律层面梳理说明完全不存在委托人实际控制或知悉犯罪资金流向的情形。
律师还强调,证据不足以断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运作的一部分”。
3. 电信金融诈骗 |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了刑事专业律师提出的法律主张,认定委托人并非只是执行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指示,反而处于更接近被害人的地位。
最终,检察机关以“对犯罪没有认识或共谋的意思,也没有足以认定涉嫌犯罪事实的明确证据”为由,作出无犯罪嫌疑(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决定。
电信金融诈骗的概念及法律定义
电信金融诈骗是指利用韩国《电信基本法》规定的电信手段欺骗或敲诈他人,从而取得资金或财产性利益,或者使第三人取得利益的行为。
常见形式包括电信网络诈骗、短信诈骗、钓鱼网站、即时通信诈骗、网络域名欺骗、裸聊敲诈及贷款诈骗等。
要件类别 | 具体内容 | 判断标准 |
主体要件 | 引导他人汇款、转账、交付款项或直接实施上述行为的人 | 是否认识犯罪及有无故意 |
行为要件 | 利用电信实施欺骗、敲诈行为并取得财产性利益 | 包括转交、转账资金的行为 |
因果关系 | 行为与损害发生之间的直接关联 | 犯罪所得流向是否明确 |
故意性 | 对犯罪结构的认识及获利意图 | 无故意时可能否定责任 |
《关于防止电信金融诈骗被害及返还被害款的特别法》第15条之2规定,对实施电信金融诈骗的人,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犯罪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也可以并处。
也就是说,即使只是参与犯罪,一旦共谋得到认定,被判实刑的可能性也较高;尤其被认定为资金转交人、取款人(俗称“收款人”)时,被判徒刑的风险非常高。
电信金融诈骗的主要犯罪类型
类型 | 主要手法 | 特征 |
电信网络诈骗 | 通过电话泄露个人信息、银行账号 | 冒充金融机构、侦查机关 |
短信诈骗 | 通过短信链接传播恶意代码 | 窃取个人信息后造成支付损失 |
即时通信诈骗 | 冒充熟人聊天并要求汇款 | 被害人亲自汇款 |
钓鱼网站 | 建立虚假金融网站 | 窃取登录信息 |
裸聊敲诈 | 拍摄淫秽视频并进行威胁 | 索要钱财,威胁向熟人传播 |
贷款诈骗 | 发布虚假贷款广告、索要手续费 | 诱导预付款,使用他人名义账户 |
电信金融诈骗应对要点
1. 在初次陈述阶段迅速获得法律协助
卷入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在初期很容易被归类为“共犯”。
即使只有一次陈述失误,也可能导致刑事处罚,因此需要刑事专业律师立即到场协助。
2. 证明犯罪结构及不存在相关认识
为证明犯罪嫌疑人只是“单纯执行工作的人”,应当取得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客观资料。
3. 强调主动报案及配合态度
如果先行向侦查机关主动报案,故意不存在及善意得到认可的可能性较高。
4. 主张被害人地位
在电信网络诈骗结构中,犯罪嫌疑人也可能是实际被害人。
一并提交因资金被收回而遭受损失的相关情况,可以强化辩护理由。
4. 电信金融诈骗 |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一站式协助体系
大倫律師事務所正在运营由刑事案件专业律师、金融专业律师及数字取证中心协作的电信金融诈骗专门应对体系。
从案件初期的调查应对、检察阶段的法律审查、不起诉意见书撰写,到损失挽回程序(账户追踪、被害款返还申请),均可通过一套整合流程提供一站式协助。
此外,大倫在韩国各主要城市设有分所,因此无论在首尔、釜山、大田、大邱、光州还是济州,均可获得快速咨询与现场应对。
电信金融诈骗案件的刑事处罚风险较高,因此在受到相关怀疑后,立即与律师商议陈述方向及证据收集方案尤为重要。
只要准确区分法律原理与事实并妥善应对,完全有可能洗清不实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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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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