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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与案例

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无罪辩护案例] 因医疗保险诈骗蒙冤被判实刑的委托人,于二审以无罪终结

因保险诈骗罪找到大倫的委托人,被指控向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非法骗取疗养给付而被判处徒刑,但在大倫保险专业律师的协助下,于二审中获判无罪。

CONTENTS
  • 1. 因保险诈骗罪拜访大倫的委托人
    • - 保险诈骗罪案件的情况
    • - 保险诈骗罪相关法令
  • 2. 大倫为保险诈骗罪诉讼辩护提供的协助
    • - 主张保险诈骗罪犯罪的规模及委托人直接取得的利益均不大
    • - 主张在因保险诈骗罪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存在事实误认
    • - 主张因保险诈骗罪起诉时所分析的资料不合法、不准确
  • 3. 因保险诈骗罪蒙冤被判实刑的委托人,在大倫的协助下于二审获得‘无罪’
    • - 保险诈骗罪,若想避免蒙冤受罚

1. 因保险诈骗罪拜访大倫的委托人

因保险诈骗罪被审判庭判处六个月徒刑的委托人,为在二审中获得减刑、寻求保险律师的协助,拜访了大倫。

保险诈骗罪案件的情况

因保险诈骗罪找到大倫的委托人职业是医生,因被指控向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及民营保险公司不当骗取保险金而遭起诉,被审判庭判处六个月徒刑。

起诉理由为:通过发放夸大记载患者入出院时间的确认书,向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不当骗取疗养给付,

并使患者得以向民营保险公司申请高额诊疗费。

然而实际上,这是因着手调查的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的失误而产生的事实误认。

委托人为洗清冤屈、免除原审所判实刑,找到大倫的律师请求二审协助。

保险诈骗罪相关法令

■ 保险诈骗罪相关法令

◎ 防止保险诈骗特别法

▶ 第1条(目的)
本法旨在通过规定有关保险诈骗行为的调查、防止、处罚事项,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为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福利增进作出贡献。

▶第2条(定义)
本法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

1. “保险诈骗行为”是指就保险事故的发生、原因或内容欺骗保险人以申请保险金的行为。

2. “保险公司”是指依据《保险业法》第4条获得许可经营保险业者。


▶第4条(保险诈骗行为的报告等)

保险公司在有合理根据怀疑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金取得人及其他与保险合同或保险金支付有利害关系者(以下称“投保人等”)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行为时,可以向韩国金融委员会报告。

▶第5条之2(禁止保险诈骗行为的斡旋、劝诱等)
任何人不得实施斡旋、诱导、劝诱或广告保险诈骗行为的行为。

▶第8条(保险诈骗罪)
① 属于下列各项之一者,处10年以下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1. 以保险诈骗行为取得保险金或使第三人取得保险金者

2. 违反第5条之2斡旋、诱导、劝诱或广告保险诈骗行为者

② 第1项第1号情形,可并科徒刑与罚金刑。

2. 大倫为保险诈骗罪诉讼辩护提供的协助

大倫为因保险诈骗罪蒙冤被判实刑的委托人在二审中获得减刑,组建了由拥有丰富保险诈骗经验的律师组成的执行团队,与委托人进行了细致的咨询。

结果,在对委托人的医院进行侦查及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多处事实误认与法理误解的情况,并以此为依据推进了二审。

主张保险诈骗罪犯罪的规模及委托人直接取得的利益均不大

原审认定为有罪的损失额,是从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获得的疗养给付以及各患者从民营保险公司领取的保险金,

主张若考虑被告人所经营医院的规模及就诊患者人数等,该金额绝非巨大。

尤为重要的是,主张委托人所获得的疗养给付并非非法取得,而不过是收回了实际支出的治疗费用。

主张在因保险诈骗罪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存在事实误认

主张审视委托人因诈骗罪被移送审判庭的过程,案件的原因始于未区分‘日间住院病房’与‘1日住院’概念便进行现场实地调查的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的失误。

主张最终被判断为虚假住院嫌疑而移交韩国金融监督院调查,而韩国金融监督院实施的保险调查同样因统计调查失误而得出超额病床这一错误结论。

主张因保险诈骗罪起诉时所分析的资料不合法、不准确

主张检方与警方起诉委托人时所使用的私设医疗分析院的医疗记录分析,经向大韩医师协会请求鉴定的结果,与医学专业知识不符,且与医疗实务相悖。

此外,主张该医疗记录分析未经过合法的侦查程序。

3. 因保险诈骗罪蒙冤被判实刑的委托人,在大倫的协助下于二审获得‘无罪’

为因保险诈骗罪找到大倫的委托人,保险专业律师们为寻找无罪依据,分析了各类证据及分析结果等,竭尽全力提供协助,结果审判庭在二审中宣告‘无罪’。

保险诈骗罪,若想避免蒙冤受罚

上述案件是委托人在诈骗调查过程中,因进行调查的公团的事实误认及失误,蒙冤因保险诈骗罪被判实刑,并通过二审获得无罪的案件。

从韩国金融监督院公布的2022年保险诈骗查处现状来看,其金额高达1万亿零819亿韩元,可见其规模与频度相当之大。

实际上,保险诈骗不仅可能构成对《防止保险诈骗特别法》的违反,还可能构成对包括《刑法》在内的《医疗法》、《国民健康保险法》的违反,医疗人员若虚假制作诊断书等,可能构成韩国《刑法》规定的虚假诊断书制作罪,须予以注意。

但如果如上述案件般蒙冤卷入保险诈骗罪,应迅速选任法律代理人以洗清冤屈。

如需与保险诈骗罪相关的帮助,欢迎随时前来大倫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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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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