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委托人寻求城南离婚专业律师的背景

- - 城南离婚律师查明的案件经过
- - 离婚法务法人介绍的离婚相关法令
- 2. 城南离婚专业律师为胜诉提供的协助事项

- - 城南离婚律师协助收集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
- - 城南离婚律师向审判部强调委托人所受的精神冲击
- - 城南离婚律师强调为三名子女需要较高的抚养费
- 3. 借助城南离婚专业律师的协助取得抚养费请求及损害赔偿胜诉

- - 若将离婚相关诉讼委托给城南离婚法务法人
1. 委托人寻求城南离婚专业律师的背景
找到城南离婚专业律师的委托人得知了配偶婚外情的事实,在一次原谅与和解之后,配偶仍持续实施不正当行为,委托人因此决心离婚。为使子女得到妥善抚养,委托人希望通过诉讼请求抚养费并向婚外情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
城南离婚律师查明的案件经过
委托人怀疑配偶存在不正当行为,因而收集了证据,婚外情由此被发现,委托人还曾与婚外情第三者(男性)达成一次和解并取得了损害赔偿金。
但在那之后,配偶仍持续不忠于家庭,拒绝与委托人交流,还曾在子女面前大声争吵,并因此受到警方的隔离措施。
此后,委托人的配偶抛弃子女与委托人,离家出走。
为使子女得到妥善抚养、维护家庭的安宁,委托人决心离婚,并为向配偶请求抚养费、向婚外情第三者(男性)请求损害赔偿,向大倫请求协助。
离婚法务法人介绍的离婚相关法令
▣ 裁判上离婚事由(韩国《民法》第840条)
夫妻一方在存在下列各项事由的情况下,可以向韩国家庭法院请求离婚。
① 配偶存在不正当行为时
② 配偶恶意遗弃另一方时
③ 受到配偶或其直系尊亲属严重不当对待时
④ 自己的直系尊亲属受到配偶严重不当对待时
⑤ 配偶生死不明达三年以上时
⑥ 存在其他难以继续婚姻的重大事由时
▣ 离婚者的抚养责任(韩国《民法》第837条)
① 当事人通过协议确定关于该子女抚养的事项。[修订 90·1·13]
② 第1项的协议应当包含下列事项。[修订 2007.12.21] [[施行日 2008.6.22]]
1. 抚养人的确定
2. 抚养费用的负担
3. 探视权的行使与否及其方法
※ 向婚外情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时的注意事项
在夫妻因不和与长期分居导致夫妻共同生活破裂、夫妻生活的实体已不复存在并在客观上达到无法恢复的程度之后,即使第三者与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另一方配偶也不能向该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韩国大法院2004年2月27日宣告2003므1890判决等]
可以向对夫妻婚姻破裂负有责任的婚外情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但属于下列情形时则不属于请求对象。
1. 婚外情第三者无法得知本人配偶已婚事实的情形
2. 在婚外情行为之前婚姻关系事实上已经终止的情形
2. 城南离婚专业律师为胜诉提供的协助事项
城南离婚专业律师为使委托人顺利请求抚养费及向婚外情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进行了如下协助。
城南离婚律师协助收集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
大倫的城南离婚专业律师告知委托人,收集足以确证配偶与婚外情第三者(男性)之间不正当行为的各类证据资料十分重要。
协助委托人尽可能地收集行车记录仪中的对话、婚外情第三者(男性)与配偶在一起的照片等,
并将其作为证据在诉讼中提交,从而证明了配偶与婚外情第三者(男性)持续实施的不正当行为。
城南离婚律师向审判部强调委托人所受的精神冲击
委托人曾一度原谅配偶的婚外情,也与婚外情第三者(男性)进行了和解,但配偶仍不忠于家庭,
强调了委托人因配偶持续与婚外情第三者(男性)实施不正当行为而受到巨大伤害与冲击,甚至接受了精神科治疗。
城南离婚律师强调为三名子女需要较高的抚养费
委托人有三名未成年子女,为筹措他们的医院费用、医疗费、伙食费、教育费等各类生活费,
强调了需要较高的抚养费。
3. 借助城南离婚专业律师的协助取得抚养费请求及损害赔偿胜诉
审判部采纳了城南离婚专业律师的意见,委托人成功从配偶处取得每月100万韩元的抚养费,并成功从婚外情第三者(男性)处取得精神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金1200万韩元。
若将离婚相关诉讼委托给城南离婚法务法人
上述案件中,因配偶的不正当行为而决心离婚的委托人从配偶处取得了较高的抚养费,
并成功从婚外情第三者(男性)处获得损害赔偿。
如上所示,在因配偶婚外情而提起的离婚诉讼中,不仅涉及离婚程序本身,还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
到与婚外情第三者的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复杂问题相互交织。
为将此类诉讼引向有利的方向,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收集扎实的证据资料十分重要。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办理过众多离婚诉讼的专业律师,对委托人的案件进行系统性协助。
如果您在与上述案件类似的情况下需要帮助,欢迎随时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城南离婚专业律师委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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