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咨询安养刑事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 - 前来咨询安养刑事专业律师的缘由
- -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介绍的与案件相关的法令
- 2.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 -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正在深刻反省
- -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没有同种前科
- -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正在与被害人进行和解
- 3. 在安养刑事专业律师协助下成功防御诈骗罪处罚获缓刑

- - 如果您想咨询安养刑事专业律师
1. 前来咨询安养刑事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咨询安养刑事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担任宣传虚假赌博网站的角色,骗取了被害人的钱款,因而被以诈骗罪控告。为获得协助,委托人找到了安养事务所的刑事专业律师。
前来咨询安养刑事专业律师的缘由
这是安养刑事专业律师直接从委托人处听到的经过。
委托人某天接到一名身份不明者的电话,被要求负责网站的宣传,于是开始从事这项工作。
委托人通过SNS搜索,向被害人告知虚假赌博网站的地址,以此引诱被害人。
当被害人看到SNS上的帖子并前来联系后,委托人便声称可通过游戏获得数倍以上的收益,诱使被害人汇款,从而骗取钱款。
如此从被害人处骗取的钱款超过1亿,委托人得以获取相当可观的收益。
委托人因涉嫌加入犯罪组织、欺骗被害人并骗取钱款,被以诈骗罪控告,遂向安养刑事专业律师请求了协助。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介绍的与案件相关的法令
■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介绍的与案件相关的法令
▶ 韩国《刑法》第114条(组织犯罪团体等)
以实施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四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犯罪为目的,组织团体或集团,或加入该团体、集团并作为其成员活动者,按其所目的之罪规定的刑罚予以处罚。但可以减轻刑罚。
▶ 韩国《刑法》第347条(诈骗)
欺骗他人,取得财物之交付或获得财产上利益者,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 韩国《刑法》第347条之2(利用计算机等使用诈骗)
向计算机等信息处理装置输入虚假信息或不正当指令,或无权限输入、变更信息而使其进行信息处理,从而获得财产上利益或使第三人获得利益者,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2.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在安养事务所听取委托人的陈述后,为应对诈骗罪控告的处罚防御竭尽全力提供了协助。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正在深刻反省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承认自己的过错并正在真诚反省。
委托人向因自己的行为直接遭受损害的被害人表达了谢罪之意。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提及委托人提交了反省书并表现出真诚歉意的态度,主张对诈骗罪的处罚予以减轻。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没有同种前科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强调,委托人没有该犯罪的同种前科。
委托人是为抚养家人而工作、诚实生活的社会成员。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主张应酌情考虑委托人的情况。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正在与被害人进行和解
安养刑事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正在努力与被害人达成和解。
委托人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并表示将准备和解金。
3. 在安养刑事专业律师协助下成功防御诈骗罪处罚获缓刑
通过安养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委托人虽因加入诈骗组织被以诈骗罪控告,但最终仅被判处缓刑。委托人再次向安养刑事专业律师表达了谢意。
如果您想咨询安养刑事专业律师
前来咨询安养刑事专业律师的委托人在宣传诈骗组织网站赚取收益的过程中,被以诈骗罪控告。
然而在安养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下,成功防御诈骗罪控告的处罚,获得了缓刑。
大倫律師事務所凭借专业律师的胜诉经验以及大倫独有的体系化系统,为委托人提供协助。
如果您正因与上述委托人类似的案件而苦恼,欢迎咨询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安养刑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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