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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离婚专业律师胜诉案例] 在晋州离婚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成功争取抚养权并请求抚养费

向晋州离婚专业律师寻求协助的委托人决定提起离婚诉讼,并与晋州办事处的离婚专业律师进行了咨询。

CONTENTS
  • 1. 前来咨询晋州离婚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 - 向晋州离婚专业律师寻求协助的缘由
    • -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解读离婚诉讼相关法规
  • 2.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 -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主张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在于被告
    • -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主张被告未参与经济活动
    • -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主张被告对子女漠不关心
  • 3. 在晋州离婚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取得亲权(监护权)及抚养权并获得抚养费
    • - 如果您正在寻找晋州离婚专业律师

1. 前来咨询晋州离婚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

前来咨询晋州离婚专业律师的委托人,为提起包括亲权(监护权)及抚养权、抚养费支持在内的离婚诉讼,向晋州办事处的离婚专业律师寻求了协助。

向晋州离婚专业律师寻求协助的缘由

向晋州离婚专业律师寻求协助的委托人,夫妻生活并不和睦。

委托人办理结婚登记后,育有子女,并与被告共同生活。

在经济上不负责任的被告通过贷款增加了债务,且未支付生活费。

需要与被告共同抚养子女的委托人,不得不面对经济困境。

因此,委托人为在稳定的环境中抚养子女,希望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并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和亲权(监护权)问题提起诉讼,遂向大倫的晋州离婚专业律师寻求协助。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解读离婚诉讼相关法规

■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解读离婚诉讼相关法规

▶韩国《民法》第840条(裁判离婚事由

夫妻一方有下列各项事由之一的,可以向家庭法院请求离婚。<修订于1990. 1. 13.>

1. 配偶有不贞行为时

2. 配偶恶意遗弃另一方时

3. 受到配偶或其直系尊亲属严重不当对待时

4. 自己的直系尊亲属受到配偶严重不当对待时

5. 配偶生死不明达3年以上时

6. 有其他难以继续维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时

▶韩国《民法》第837条(离婚与子女抚养责任)

① 当事人通过协商确定有关子女抚养的事项。

② 第1款所规定的协商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 抚养人的确定

2. 抚养费用的承担

3. 是否行使探望权及其行使方式

③ 依照第1款达成的协商有损子女福祉时,家庭法院应责令补正,或依职权综合考虑子女的意愿、年龄、父母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形,确定抚养所需事项。

④ 未能就抚养事项达成协商或者无法协商时,家庭法院应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决定。在此情况下,家庭法院应考虑第3款所述情形。

⑤ 家庭法院认为为维护子女福祉确有必要时,可以根据父亲、母亲、子女及检察官的请求或依职权,变更有关子女抚养的事项或作出其他适当处分。

⑥ 第3款至第5款的规定,除抚养事项外,不改变父母的权利义务。

2.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针对不同意离婚的被告,为帮助委托人胜诉制定了具体方案。根据在晋州法律事务所进行的咨询,组建了具备丰富离婚诉讼专业知识的晋州律师办案团队,为委托人提供协助。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主张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在于被告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根据委托人与被告的婚姻生活情况,主张被告没有为修复关系作出积极努力。

被告经常侮辱、无视委托人,目前已离家出走。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主张被告未参与经济活动

由于被告不支付生活费,委托人只能独自从事经济活动并承担生活费。

离婚专业律师强调,被告尽管有需要抚养的子女,却仍存在贷款、增加债务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主张被告对子女漠不关心

被告在婚姻生活期间经常夜不归宿、增加债务,对子女抚养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代替被告独自承担子女抚养和生活费,因此委托人不仅应取得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及抚养权,被告还应定期支付抚养费。

3. 在晋州离婚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取得亲权(监护权)及抚养权并获得抚养费

晋州离婚专业律师

在晋州离婚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委托人不仅成功离婚,还取得了亲权(监护权)及抚养权,并获得了被告支付的抚养费。委托人再次向晋州律师表达了谢意。

如果您正在寻找晋州离婚专业律师

前来咨询晋州离婚专业律师的委托人为了与被告离婚并取得抚养权和亲权(监护权),来到了大倫。

在晋州离婚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委托人取得了亲权(监护权)及抚养权,还可以获得被告支付的抚养费。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拥有大量离婚诉讼胜诉经验的离婚专业律师为委托人提供协助。

如果您正因与上述委托人相似的情况而苦恼,欢迎随时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晋州离婚专业律师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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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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