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咨询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

- -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掌握的案件情况
- -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为审判辩护提供的协助

- -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主张未散布拍摄物
- -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主张与被害人顺利达成和解
- 3.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以第1、2号保护处分了结案件

- - 在大邱校园暴力律师协助下少年审判辩护成功
1. 前来咨询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咨询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是一名因性犯罪嫌疑即将面临少年审判的初中生,希望获得大倫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以进行审判辩护。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掌握的案件情况
前来咨询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是一名因实施性犯罪而即将面临少年审判的初中男生。
委托人未经同意,用手机摄像头拍摄了同校女生校服裙下露出的内衣和大腿部位并保存了照片。
此外,委托人还偷偷用自己的手机摄像头拍摄并保存了同班同学经女友同意后存于手机中的女友裸照。
因上述犯罪行为即将面临少年审判的委托人,为获得较轻的保护处分,前来咨询大倫的大邱校园暴力律师。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少年法
▶ 第1条(目的)
本法旨在对具有反社会性的少年采取环境调整与品行矫正所需的保护处分等必要措施,并就刑事处分作出特别措施,以帮助少年健全成长。
▶ 第2条(少年及保护人)
本法中所称“少年”是指未满19岁的人,“保护人”是指依法负有监护教育义务的人或现正监护的人。
▶ 第32条(保护处分的决定)
① 少年部法官经审理认为有必要作出保护处分的,应当以决定作出属于下列各号之一的处分。
1. 委托保护人或可代替保护人保护少年的人进行监护
2. 听课命令
3. 社会服务命令
4. 保护观察官的短期保护观察
5. 保护观察官的长期保护观察
6. 委托《儿童福利法》规定的儿童福利设施或其他少年保护设施进行监护
7. 委托医院、疗养所或《关于保护少年等处遇的法律》规定的医疗康复少年院
8. 送交少年院1个月以内
9. 短期送交少年院
10. 长期送交少年院
2.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为审判辩护提供的协助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为委托人的少年审判辩护,组建了由校园暴力案件经验丰富的大邱律师组成的执行团队,协助了整体程序。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主张未散布拍摄物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主张,委托人并未散布拍摄物,也完全没有散布的目的。
委托人因一时错误的好奇心实施了本案的犯罪行为,但已将拍摄物全部删除,且从未向外部散布。
此外,还强调委托人从未实施其他不良行为,也未受过刑事处罚。
大倫的大邱校园暴力律师陈情称,委托人真诚反省,虚心接受同学们的指责,并为自己的过错请求原谅。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主张与被害人顺利达成和解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主张,委托人亲自登门向各被害人请求原谅,并与被害人顺利达成和解。
委托人深刻悔悟自己的犯罪行为,登门跪地向被害人谢罪,被害人原谅了委托人并出具了不希望处罚意见书。
和解之后,委托人仍为各被害人的恢复持续努力。
大倫的大邱校园暴力律师将被害人的不希望处罚意见书作为证据提交,恳请对委托人从轻处理。
3.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以第1、2号保护处分了结案件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为委托人的少年审判辩护组建执行团队全力协助,审判结果获得第1、2号保护处分,案件得以了结。
在大邱校园暴力律师协助下少年审判辩护成功
前来咨询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是一名实施了性犯罪的初中生,希望获得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以进行少年审判辩护。
为此,大倫的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组建了由少年审判经验丰富的大邱律师组成的执行团队,全力提供协助。
审判结果,法院对委托人作出了保护人监护委托与性暴力治疗讲座听课命令的第1、2号保护处分。
如果您正为与上述委托人相似的情况而苦恼,建议您咨询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大邱校园暴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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