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委托人前来咨询一山民事专业律师的情况

- - 向民事专业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 - 民事专业律师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一山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 - 民事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已明确传达拒绝续约的意思
- - 民事专业律师主张被告负有向委托人返还保证金的义务
- - 民事专业律师主张被告为不返还保证金而找借口
- 3. 在一山民事专业律师协助下成功收回全额租赁保证金

- - 如果您正在寻找民事专业律师
1. 委托人前来咨询一山民事专业律师的情况

委托人找到一山民事专业律师,尽管租赁合同已到期仍未能收回租赁保证金,希望进行返还保证金诉讼。
向民事专业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委托人找到一山民事专业律师,此前与作为出租人的被告签订了租赁合同,并支付了全额保证金。
需要搬家的委托人在合同到期日临近时,提前向被告发出了拒绝续约的通知。
被告对此表示同意,并称委托人可以在合同到期日收回租赁保证金。
但合同到期日临近时,被告却改变态度,要求延长租赁期限。
已经签下要搬入的房屋的委托人,为了对被告提起返还保证金诉讼,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一山民事专业律师请求了协助。
民事专业律师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一山民事专业律师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租赁住宅的返还及租赁保证金的返还
▶ 为在租赁保证金诉讼中胜诉的租赁保证金返还(住宅)
出租人在因租赁期限届满等原因导致租赁关系终止时,负有向承租人返还保证金的义务。——韩国大法院1988年1月19日宣告87다카1315判决
▶ 韩国《住宅租赁保护法》第3条之2(保证金的回收)
① 承租人依据针对租赁住宅的返还保证金诉讼确定判决或其他与之相当的执行依据申请拍卖时,尽管韩国《民事执行法》第41条对执行开始要件有相关规定,仍不以对待义务的履行或履行的提供作为执行开始的要件。
▶ 韩国《住宅租赁保护法》第3条之3(租赁权登记命令)
① 租赁关系结束后保证金未获返还的,承租人可以向管辖租赁住宅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地方法院支院或市、郡法院申请租赁权登记命令。
▶ 取得执行依据前的准备
1. 寄送内容证明邮件:催促返还保证金
2. 申请假扣押:目的是为保全对出租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强制执行
2. 一山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一山民事专业律师通过与委托人的细致咨询,以丰富的民事专业知识提供了协助。
民事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已明确传达拒绝续约的意思
一山民事专业律师提交了委托人与被告的对话记录。
委托人主张,其在合同到期2个月前已向被告传达了拒绝续订租赁合同的意思,此后也多次传达了拒绝续约的意思。
民事专业律师主张被告负有向委托人返还保证金的义务
作为出租人的被告,依据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后应向作为承租人的委托人返还保证金。
委托人已经将该建筑物交付给了被告。
一山民事专业律师指出,被告未履行返还租赁保证金的义务。
民事专业律师主张被告为不返还保证金而找借口
被告曾表示会在合同终止的同时向委托人返还保证金。
一山民事专业律师主张,被告在合同到期日临近时以“请等到新承租人到来为止”为借口拖延。
3. 在一山民事专业律师协助下成功收回全额租赁保证金

通过一山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委托人得以收回全额租赁保证金。
如果您正在寻找民事专业律师
通过一山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委托人在返还保证金诉讼中胜诉,得以收回全额租赁保证金乃至诉讼费用。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丰富民事专业知识的民事专业律师正在为委托人提供协助。
如果您正面临与上述委托人类似的困扰,欢迎随时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一山民事专业律师咨询。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