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委托龙山刑事专业律师的经过

- - 向龙山刑事专业律师寻求协助
- -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解读案件相关法律规定
- 2.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 -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主张保护少年系偶发犯罪
- -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主张本案犯罪由朋友主导
- -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主张保护少年已对犯罪感到后悔并深刻反省
- 3.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协助结果“第1、2号保护处分”

- -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办案手记
1. 委托龙山刑事专业律师的经过
前来咨询龙山刑事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是未满14周岁的触法少年,因窃取他人物品而接受少年审判。为争取较轻处分,委托人找到了大倫律師事務所。
向龙山刑事专业律师寻求协助
本案委托人属于未满14周岁的触法少年。
委托人与关系亲近的朋友进入公寓停车场,计划寻找未上锁的车辆并盗窃香烟。
随后打开被害人的车辆并进入车内,试图盗窃车内物品,但未发现可盗窃的物品。
同一天,在露天停车场内另一被害人未上锁车辆的中央扶手箱中发现现金,共窃取20万韩元。
因此,委托人因特殊盗窃未遂及特殊盗窃而接受少年审判。
为争取较轻处分,委托人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龙山刑事专业律师寻求协助。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解读案件相关法律规定
盗窃罪
- 盗窃(韩国《刑法》第329条)
窃取他人财物者,处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夜间侵入住宅盗窃(韩国《刑法》第330条)
夜间侵入他人住宅、有人管理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或他人占有的房间,窃取他人财物者,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特殊盗窃(韩国《刑法》第331条)
①夜间损坏门、围墙或其他建筑物的一部分后,侵入第330条规定的场所并窃取他人财物者,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携带凶器或2人以上共同窃取他人财物者,亦处第1款规定之刑。
触法少年(10周岁以上、未满14周岁)处分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的少年,由韩国法院少年部作为保护案件审理。
1. 实施犯罪的少年
2. 实施触犯刑罚法令行为的10周岁以上、未满14周岁的少年
- 保护处分决定
1. 委托保护人或能够代替保护人保护少年的人员进行监护
2. 听课命令
3. 社会服务命令(不适用于触法少年)
4. 由保护观察官实施短期保护观察
5. 由保护观察官实施长期保护观察
6. 委托至《儿童福利法》规定的儿童福利设施或其他少年保护设施接受监护
7. 委托至医院、疗养院或《保护少年等处遇相关法律》规定的医疗康复少年院
8. 移送少年院,期限不超过1个月
9. 短期移送少年院
10. 长期移送少年院
2.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事项
为争取减轻委托人的处分,龙山刑事专业律师进行了细致咨询。律师强调,委托人平时是一名认真守纪的学生,此次犯罪源于一时冲动,并请求从轻处理。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主张保护少年系偶发犯罪
该保护少年试图盗窃车内物品,并非事先计划窃取钱款。
其原本是想寻找香烟,之后一时冲动进而窃取钱款。律师主张,考虑到这一情况,该保护少年具有充分的教育改正可能性。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主张本案犯罪由朋友主导
该保护少年的盗窃行为显然是错误的。
但律师主张,其是在朋友提议后被动参与并最终实施犯罪。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主张保护少年已对犯罪感到后悔并深刻反省
该保护少年承认自己的全部盗窃行为,并对错误深感悔恨。
此外,其承诺不再实施此类行为,并撰写、提交了悔过书。
律师还主张,该保护少年平时从未缺课,一直认真对待学校生活,并请求从轻处理。
3.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协助结果“第1、2号保护处分”
审判庭决定将该保护少年委托其保护人监护,并命令其接受40小时少年课程。 委托人原本可能因较重处分而被移送少年院,但在大倫龙山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下,最终获得较轻的第1、2号处分,案件得以结束。
龙山刑事专业律师办案手记
上述案件讲述了一名未满14周岁的触法少年因窃取他人物品,涉嫌特殊盗窃而接受少年审判的经历。
委托人在龙山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下,获得了少年保护处分中最轻的第1、2号处分。
由于受到少年保护处分第8号以上处分时,可能被长期移送少年院,因此最好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通过系统性策略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
如果您正因与上述案件类似的情况而面临困难,可随时将案件委托给大倫律師事務所的龙山刑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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