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找到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 - 委托人在安养法律事务所讲述的经历
- - 安养法律事务所讲解的相关法令
- 2. 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协助过程

- - 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完全不存在故意性
- - 委托人在营业期间一直进行未成年人管控
- - 委托人为防止再犯安装了身份证检查机器
- 3. 安养法律事务所化解委托人冤情并成功撤销停业处罚

- - 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或许存在冤情
1. 找到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找到安养法律事务所、大倫的委托人,被出示伪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所蒙骗而销售了酒类。据称因同学的举报,最终被处以停业处罚。
此前一直踏实地进行未成年人身份证检查,但完全没有察觉到身份证是伪造的,因此深感冤枉。
委托人在安养法律事务所讲述的经历
委托人在安养法律事务所讲述的案发当时情况如下。
委托人是经营酒馆的业主。几天前光顾的4名客人全部都是未成年人,得知这一事实的同学对其进行了举报。
委托人曾将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客人的面孔进行对照等,仔细地进行了身份证检查,因此对这一事实感到十分不解。
原来他们出示的身份证全部都是伪造的。
于是,为了申诉冤情并请求对停业处罚予以救济,委托人找到了安养法律事务所、大倫。
安养法律事务所讲解的相关法令
■ 韩国《青少年保护法》(参照第2条、第4条、第28条、第59条)
酒类在韩国《青少年保护法》中被指定为有害药物。因此,以流通有害药物等为业者以及由这些人组成的团体、协会等,应当为防止酒类流通至青少年等青少年保护事项尽自律性努力。
欲销售酒类者,必须确认对方的年龄及是否为本人。
任何人都不得以青少年为对象销售酒类。此情形包括通过自动机械装置、无人售货装置、通信装置进行销售的情况。
违反此规定向青少年销售酒类者,根据《青少年保护法》第59条,将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 青少年伪造或盗用身份证的情况下呢?
因青少年伪造、变造或盗用身份证,致使食品接待营业者未能得知对方为青少年,或因遭受暴行或胁迫而未能确认对方为未成年人的情形被认定时,可依据总统令的规定免除相应的行政处罚。
2. 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协助过程
安养法律事务所首先掌握了与委托人停业处罚相关的减轻要素。
✔ 违法行为是故意还是失误?
✔ 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 营业期间有多长?
✔ 是否有防止再犯的对策?
并以此为基础,为委托人的停业处罚提起了韩国行政审判申请。
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完全不存在故意性
委托人所检查的身份证是伪造的身份证,因此无论多么仔细地检查,都完全无法察觉到这是假身份证。
此外,还主张了因他们的着装、妆容等看起来实在太像成年人,以致无法产生较大怀疑的情况。
委托人在营业期间一直进行未成年人管控
委托人自从看到身边许多熟人因类似案例而被处以停业处罚后,一直严格地进行管控。
强调了只要稍有可疑便不予接待等,一直努力遵守着这一方针。
委托人为防止再犯安装了身份证检查机器
委托人在此次事件之后,认识到仅凭比对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实际面孔难以进行管控,便安装了能够识别伪造身份证的指纹识别机器。
此外,还主张了对兼职员工就此进行彻底培训等,将为防止再犯竭尽全力。
3. 安养法律事务所化解委托人冤情并成功撤销停业处罚
在安养法律事务所的行政专业律师协助下推进案件,最终委托人的停业处罚得以撤销,得以重新继续营业。
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或许存在冤情
如上述委托人所遭遇的那样,也存在未成年人出示伪造身份证购买酒类的情况,
据称也有趁店主完全没有察觉之机,从后门进入并拼桌,自然而然地饮酒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店主难免会陷入冤枉的境地。
此时,应从案件初期就与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迅速应对。
大倫律師事務所设有行政组,由行政专业律师积极协助委托人,如需帮助,欢迎随时访问大倫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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