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群山律师事务所接待的委托人之故事

- - 群山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的委托人情况
- - 群山律师事务所介绍相关法令及判例
- 2. 群山律师事务所制定的胜诉策略

- - 群山律师事务所策略①:“涉案设施不属于废水排放申报对象”
- - 群山律师事务所策略②:强调不存在“噪声·振动”相关问题
- 3. 群山律师事务所协助结果:胜诉至上诉审

- - 卷入行政诉讼时如何应对
1. 群山律师事务所接待的委托人之故事
来到群山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原本计划为家族事业建造一栋新建筑。虽然已经从主管地方自治团体取得建筑许可,但围绕该建筑发生行政诉讼后,委托人来到群山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群山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的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是一名40多岁的男性,家族事业已传承三代。
为了进一步拓展事业,委托人计划在当地的一处新地块上建造建筑物。
委托人填写许可申请书并提交给地方自治团体,随后收到地方自治团体同意建筑的答复。
然而,建筑许可处分作出后,问题随之出现。
居住在委托人拟建建筑物地块附近的居民对此提出了反对。
这些居民甚至以建筑许可程序本身存在问题为由,提起了撤销建筑许可处分诉讼。
突然面临许可处分被撤销危机的委托人心情焦急,因而来到群山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群山律师事务所介绍相关法令及判例
◈ 相关法令
《水环境保全法》第33条(排放设施的设置许可及申报) ①拟设置排放设施者,应当按照总统令规定取得环境部长官的许可,或者向环境部长官申报。
《噪声·振动管理法》第8条(排放设施的设置申报及许可等) ①拟设置排放设施者,应当按照总统令规定向特别自治市市长、特别自治道知事或市长、郡守、区厅长(指自治区区厅长,以下相同)申报。
◈ 相关判例
“即使不是行政处分的直接相对人,第三人因该行政处分而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遭受侵害时,也有资格提起请求撤销该处分或确认该处分无效的行政诉讼,并由法院判断其是否妥当。此处所称受法律保护的利益,是指存在依据该处分所依据的法规及相关法规而受保护的个别、直接且具体的利益;如仅因保护公共利益而产生国民普遍共同享有的一般、间接且抽象的利益,则不能认为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参见韩国大法院2006年3月16日宣判的2006杜330号判决)
2. 群山律师事务所制定的胜诉策略
为帮助委托人摆脱建筑许可处分被撤销的危机,群山律师事务所组建了专门团队并制定应对策略。
群山律师事务所策略①:“涉案设施不属于废水排放申报对象”
原告首先主张,委托人计划建造的设施属于“废水排放设施”。
根据现行法律,设置废水排放设施时,应当向环境部长官申报这一事实,或者取得环境部长官的设置许可。
原告称,委托人未向地方自治团体如实告知其属于废水排放设施,也未履行申报或许可程序,因此主张撤销该处分。
但事实并非如此。
委托人的设施甚至不属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废水排放设施”。
要被认定为此类废水排放设施,其每日最大废水排放量必须超过一定标准。
然而,根据测算,委托人设施的每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仅为标准数值的三分之一左右。
因此,委托人的设施本身不能被认定为废水排放设施,也无须履行相关许可或申报程序。
群山律师事务所着重说明上述情况,并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主张。
群山律师事务所策略②:强调不存在“噪声·振动”相关问题
诉讼过程中,原告主张委托人的设施将产生严重的噪声和振动。
原告称,基于委托人所经营设施的特点,不可避免地需要安装多种机械,而这些机械产生的噪声和振动会对周边造成重大影响。
然而,这一主张同样难以成立。
拟安装在委托人建筑物内的设施为压缩机和鼓风机。这些机械产生的噪声并不大,未达到《噪声·振动管理法》规定的标准。
即使假定原告的主张属实,在取得建筑许可时,噪声与振动相关申报或许可也视为已经完成,因此委托人及主管地方自治团体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违法性。
群山律师事务所还指出,建筑许可过程中也不存在原告所主张的任何滥用裁量权情形。
3. 群山律师事务所协助结果:胜诉至上诉审
在群山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系统协助后,法院作出了不支持原告请求的结论。
法院特别指出,原告关于废水排放设施及噪声、振动相关设施的主张根本不能成立,因而裁定予以驳回。
原告对此不服并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的判断与一审相同。
卷入行政诉讼时如何应对
以上介绍了委托人的经历:其虽已通过正当方式取得建筑许可,却因周边居民提起诉讼而面临许可处分被撤销的危机。
尤其是在行政诉讼中,如本案一样,即使不是处分相对人的第三人也可以提起诉讼。
第三人通常会以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遭受严重侵害为由提起诉讼。
如果像本案委托人一样,遭到意料之外的人提起诉讼,则必须获得专业律师团队的帮助。
群山律师事务所由拥有丰富行政诉讼经验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系统协助。
除了代理行政诉讼外,群山律师事务所还提供各阶段所需的法律服务,包括解释与行政监管有关的法令,并就相关应对方案提供咨询。
如果您正在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或因卷入相关诉讼而苦恼,请尽快联系群山律师事务所。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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