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交易与案例

交付房屋(腾退)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 | 代理交付房屋诉讼被告并获“驳回”判决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为因被诉交付房屋而寻求房地产律师帮助的被告委托人进行了代理。南杨州分所的专业律师为委托人取得了驳回原告诉请的判决。

CONTENTS
  • 1.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 | 了解委托人案件
  • 2.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解读案件相关法律规定
    • - 确认合同条款
  • 3.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的协助
    • - 强调相关法律原理
  • 4.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 | 原告诉请“驳回”

1.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 | 了解委托人案件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
点击上图即可前往大倫律師事務所咨询预约页面。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是原告房屋的承租人。

委托人为经营美甲店支付了租赁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约定按月支付租金,租赁期限为1年。

由于美甲店内没有卫生间,委托人表示“如果能安装卫生间就好了”,原告回答“是啊”,默示表示同意。

委托人在美甲店内安装了卫生间。

此后,包括卫生间在内的美甲店内多处发生漏水,委托人将此事告知原告。原告为检查漏水情况查看了包括卫生间在内的整个美甲店,并承诺进行防水施工。

此后,原告又多次到访美甲店,查看漏水部位和卫生间,其明知卫生间的存在,却从未对此提出过任何异议。

但原告突然主张,安装卫生间属于租赁合同第3条规定的、达到需要出租人同意程度的涉案房屋“结构变更”,并以委托人未经其同意安装卫生间为由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其立即交付房屋。

委托人依靠经营美甲店维持生计,一旦交付房屋,其生计将立即面临风险。

委托人并未违反合同约定,且租赁期限尚未届满,因此没有交付房屋。

本案原告遂提起本次交付房屋诉讼,要求委托人交付房屋。

2.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解读案件相关法律规定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将为您介绍本案涉及的术语。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支付费用并租用租赁物的人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收取费用并将租赁物出租给他人的人

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约定将租赁物交由对方使用、收益,对方约定为此支付租金的合同

默示同意:未通过言语或行为直接表达,而是以暗示方式表明意思并作出同意

确认合同条款

下面查看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委托人案件中成为主要争议焦点的合同条款。

租赁合同第3条(用途变更及转租等)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变更上述不动产的用途或结构,不得转租、转让承租权或提供担保,也不得用于租赁目的以外的用途。

3.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的协助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为委托人开展了诉讼代理工作。

强调相关法律原理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2018. 4. 18.宣判的2017가단237628号判决

原告于2013. 12.左右从被告处接收涉案房屋后,为经营美容院进行室内装修,并在涉案房屋内部安装卫生间(以下简称“涉案卫生间”),此后以“C”为商号经营美容院。当时涉案房屋外部虽设有卫生间,但该卫生间不仅位于整栋建筑外部、需要穿过院子(停车场)才能到达,而且是整栋建筑的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卫生间。

经审理,综合上述认定事实所显示的涉案房屋用途与结构、涉案房屋外部卫生间的位置和使用情况、涉案卫生间的现状等因素,作为承租人的被告在涉案房屋内部安装涉案卫生间,难以认定属于涉案租赁合同第3条规定的、达到需要出租人同意程度的涉案房屋“结构变更”。因此,即使原告未同意安装涉案卫生间,原告以违反涉案租赁合同第3条为由发出的解除通知亦不合法,不发生效力。

据此,原告的诉请缺乏依据,应予驳回,判决如主文。

根据上述判例,委托人安装卫生间并不属于达到需要出租人同意程度的结构变更。

委托人美甲店所在建筑的1层共有7间商铺,但1层没有卫生间,只有2层设有公共卫生间。

由于1层和2层的商铺均使用2层卫生间,现有卫生间远远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委托人美甲店的顾客如需使用卫生间,还必须前往2层。

顾客在接受美甲服务期间往返2层使用卫生间十分不便,也可能影响委托人的营业收入。

此外,租赁合同终止后可以将卫生间恢复原状,因此这并不属于达到需要出租人同意程度的结构变更。

因此,应驳回原告的诉请,使租赁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4. 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 | 原告诉请“驳回”

法院听取南杨州房地产专业律师为委托人提出的代理意见后,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请的判决

法院认为,综合涉案卫生间的现状等因素,在美甲店内安装卫生间难以认定属于达到需要出租人同意程度的结构变更。

如果在租赁合同到期日前收到解除通知,生计可能立即受到影响。

如果您正处于与委托人相同的情况,请立即将案件委托给🔗大倫律師事務所

남양주부동산전문변호사 | 건물인도 소송 피고 변호해 “기각” 판결 받아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信息
背景

大纶的核心优势

大纶律所独有的 AI·IT
技术应用诉讼策略
260名以上
核心成员
每月 1,200+
案件受理量

* 2026年1月律师协会经由证件发放标准

*遵守大韩律协广告规定第4条第1项

律师
法律咨询预约

所有咨询都将在专业律师审核案件后进行,
为了专业地进行,将采用预约制。

请尽早预约咨询,
请遵守预约时间。
我们将尽力提供令您满意的咨询服务。

电话
咨询 1800-7905

365天24小时
可受理咨询

电话预约

Kakao
咨询

Kakao Talk频道

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 律师

Kakao预约

在线
咨询

为您提供
定制化法律服务。

在线预约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