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 - 委托人来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经过
- - 安养法律事务所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协助事项

- - 安养法律事务所主张委托人正在真诚反省
- - 安养法律事务所主张委托人为被害人进行了提存
- - 安养法律事务所主张委托人没有刑事处罚前科
- 3. 安养法律事务所协助结果,成功获判"罚金刑"

- - 如果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
1.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前来到访。该委托人因强制猥亵酒馆服务员而遭到控告。为免于实刑,委托人向安养律师请求了协助。
委托人来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经过
来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曾与熟人一同进入酒馆饮酒。
委托人将酒杯递给服务员,劝其饮酒。
服务员对此予以拒绝,委托人便抓住服务员的手强制实施猥亵。
最终,委托人因涉嫌强制猥亵而遭到控告,为免于实刑,向安养法律事务所请求了协助。
安养法律事务所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安养法律事务所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强制猥亵、准强制猥亵、特殊强制猥亵的处罚
※ 韩国《刑法》第298条(强制猥亵)
以暴行或胁迫对他人实施猥亵者,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韩国《刑法》第299条(准强奸、准强制猥亵)
利用他人丧失心神或无法反抗的状态实施奸淫或猥亵者,依照第297条、第297条之2及第298条的规定处理。
※ 韩国《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第4条(特殊强奸等)
① 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或者2人以上共同实施韩国《刑法》第297条(强奸)之罪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② 以第1项的方法实施韩国《刑法》第298条(强制猥亵)之罪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③ 以第1项的方法实施韩国《刑法》第299条(准强奸、准强制猥亵)之罪者,依照第1项或第2项的规定处罚。
※ 安养法律事务所介绍的 强制猥亵与准强制猥亵的区别
强制猥亵与准强制猥亵的处罚相同,但根据以何种行为对对方实施猥亵,罪名会有所不同。
若以暴行或胁迫对他人实施猥亵,则以“强制猥亵罪”处罚;若利用他人丧失心神或无法反抗的状态实施猥亵,则适用“准强制猥亵罪”。 |
2. 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协助事项
安养法律事务所与委托人进行细致咨询后,安养律师梳理案件经过,构建了协助方案。安养律师分析了可对委托人有利适用的事项,并作出如下主张。
安养法律事务所主张委托人正在真诚反省
委托人自警方调查阶段起便全部承认自己的过错,并多次向被害人表达歉意。
安养法律事务所主张,委托人自事发之后每天都在为自己的行为自责、反省。
安养法律事务所主张委托人为被害人进行了提存
委托人为被害人提存了一定金额。
安养法律事务所主张,委托人正尝试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为恢复被害而努力。
安养法律事务所主张委托人没有刑事处罚前科
安养法律事务所强调,委托人没有任何刑事处罚前科,是诚实的社会成员。
3. 安养法律事务所协助结果,成功获判"罚金刑"
来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因涉嫌强制猥亵,向安养律师请求了协助。经安养律师协助,委托人最终免于实刑,获判罚金刑。
如果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
到访安养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虽被指控涉嫌强制猥亵,但在安养律师的协助下得以免于实刑,被判处罚金刑。
在大倫律師事務所,安养律师正为委托人竭尽全力提供协助。
如果您陷入与上述类似的情况,欢迎随时前往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安养法律事务所,请求协助。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