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仁川律师咨询的缘由

- - 仁川律师咨询中了解到的委托人案件内情
- - 通过仁川律师咨询了解违反《贷款业法》
- 2. 仁川律师咨询,认可全部证据及公诉事实并反省

- - 仁川律师咨询,犯罪动机源于经济困难
- - 仁川律师咨询,应考虑无同类犯罪前科
- 3. 仁川律师咨询结果,违反《贷款业法》的被告人获判“缓刑”

1. 仁川律师咨询的缘由
仁川律师咨询中了解到的委托人案件内情
仁川律师咨询中了解到的委托人案件详细内情如下。
在贷款中介机构工作的委托人,主动接触希望办理抵押贷款的人,称可以为他们介绍贷款机构,并在贷款办妥后收取一定手续费。
据称,委托人因经济困难而策划了犯罪。
该案系多人共谋,涉案金额也超过数十亿韩元,属于需要迅速应对的情况。
通过仁川律师咨询了解违反《贷款业法》
以下是通过仁川律师咨询了解的违反《贷款业法》相关法律规定。
违反《贷款业法》的法律规定
《关于贷款业等登记及金融用户保护的法律》第11条之2(中介限制等)①贷款中介业者不得为未登记贷款业者提供贷款中介。
②贷款中介业者及贷款招募人(以下称“贷款中介业者等”)与未登记贷款中介业者,不得以手续费、酬谢金、预付款等任何名义,从接受贷款的交易相对方收取与贷款中介有关的对价(以下称“中介手续费”)。
③贷款业者向个人或总统令规定的小规模法人提供贷款时,向贷款中介业者等支付的中介手续费,不得超过该贷款金额100分之5范围内按总统令规定的比例计算的金额。
④信贷金融机构向贷款中介业者等支付中介手续费时,其中介手续费上限准用第3款。
⑤金融委员会可以命令违反第4款规定支付中介手续费的信贷金融机构予以改正。
⑥贷款中介业者等不得从贷款业者或信贷金融机构收取超过第3款及第4款规定金额的中介手续费。
违反《贷款业法》的法定刑
《关于贷款业等登记及金融用户保护的法律》第19条(罚则)①符合下列各项中任何一项的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1. 违反第3条或第3条之2,未办理登记或登记续期而经营贷款业等的人
2. 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办理第3条或第3条之2规定的登记或登记续期的人
3. 违反第9条之2第1款或第2款,为贷款业或贷款中介业发布广告的人
4. 违反第10条第1款或第7款提供信用的人
5. 违反第10条第1款或第7款接受信用的人
②符合下列各项中任何一项的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1. 违反第5条之2第4款,在其商号中使用贷款、贷款中介或与之类似商号的人
1之2. 违反第5条之2第5款,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经营贷款业等或出借登记证的人
2. 违反第7条第3款,将文件用于规定用途以外目的的人
3. 收取超过第8条或第11条第1款规定利率之利息的人
4. 违反第9条之4第1款或第2款,从未登记贷款业者处受让贷款合同项下债权并进行催收的人,或向通过未登记贷款中介业者接受贷款中介的交易相对方提供贷款的人
5. 违反第9条之4第3款,转让贷款合同项下债权的人
6. 违反第11条之2第1款或第2款,提供贷款中介或收取中介手续费的人
7. 支付超过第11条之2第3款规定中介手续费的人
8. 不履行第11条之2第5款规定改正命令的人
9. 违反第11条之2第6款,收取中介手续费的人
10. 不履行第15条第4款规定改正命令的人
③第1款及第2款规定的有期徒刑与罚金刑可以并处(倂科)。
2. 仁川律师咨询,认可全部证据及公诉事实并反省
大倫律師事務所通过与委托人进行细致的仁川律师咨询,组建了由多名办案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组成的专业律师团队。
大倫专业律师团队强调,被告人同意将检察官提交的全部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均作为认定本案公诉事实的证据使用。
■ 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进行了深刻反省
■ 被告人除本案外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前科,因此不存在再犯风险
仁川律师咨询,犯罪动机源于经济困难
仁川律师咨询后,在庭审中强调了被告人的犯罪动机源于经济困难。
律师说明,被告人因贫困导致生活拮据,最终实施了犯罪。
仁川律师咨询,应考虑无同类犯罪前科
仁川律师咨询后,在庭审中主张应酌情考虑被告人没有同类犯罪前科这一点。
3. 仁川律师咨询结果,违反《贷款业法》的被告人获判“缓刑”
法院采纳大倫律師事務所的主张,作出“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但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缓期执行上述刑罚3年”的判决。
经过仁川律师咨询,委托人尽管造成多名被害人受害,仍获判缓刑并得以获释。
大倫律師事務所在各区域中心均设有办公室,并与委托人保持沟通。
在地区办公室也可以获得与总部相同的法律服务。
本案也得益于大倫仁川办公室的协助,尽管案情严重,委托人仍得以免于当庭羁押。
如果您因复杂案件而陷入困境,请立即向大倫咨询案件相关事宜。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