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大邱刑事律师处的委托人

- - 大邱刑事律师掌握的详细情况
- - 大邱刑事律师介绍的相关法令
- 2. 大邱刑事律师的协助过程

- - 被害人主动向委托人提出见面请求
- - 不存在以威力奸淫被害人的事实
- - 无法确信被害人性病的原因在于委托人
- 3. 在大邱刑事律师协助下获得不起诉处分

- - 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与专业律师同行
1. 前来大邱刑事律师处的委托人
前来大邱刑事律师处的委托人被指控涉嫌儿童青少年性犯罪。当时的情况是,被害人因与委托人发生性关系而感染性病,委托人被被害人的母亲提起刑事控告。
大邱刑事律师掌握的详细情况
大邱刑事律师介绍的相关法令
🔗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是一部旨在规定针对儿童·青少年的性犯罪的处罚及程序特例、为受害儿童·青少年设立救济及支援程序、并通过系统管理针对儿童·青少年的性犯罪者,从而保护儿童·青少年免受性犯罪侵害,并使儿童·青少年得以成长为健康社会成员为目的而制定的法律。
关于儿童·青少年性保护的法律
第7条(对儿童·青少年的强奸·强制猥亵等) |
儿童福利法
第71条(罚则) |
2. 大邱刑事律师的协助过程
大邱刑事律师强调,检察官控告状中所载的事实大部分被夸大,委托人并非以威力奸淫被害人,而是所有性行为均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被害人主动向委托人提出见面请求
从案发当日委托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对话内容来看,可知是被害人先提出见面,且在案涉性关系发生后被害人仍持续与委托人联系。
大邱刑事律师强调,在该对话内容中,找不到指责委托人以威力奸淫被害人的内容。
不存在以威力奸淫被害人的事实
检察官在公诉事实中记载称,委托人利用年龄尚小、性观念尚不成熟的被害人无法妥善拒绝委托人要求这一点,决意奸淫被害人。
然而,大邱刑事律师强调,被害人对性其实比委托人更为开放和主动,被害人从未表示过拒绝与委托人发生性关系的意思,而是自然地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
无法确信被害人性病的原因在于委托人
根据被害人的陈述,被害人自认在与委托人发生关系之前,就曾与姓名不详的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此后也与其他多名男子发生过性关系。
并且,考虑到被害人在因本案进行性病检查之前,已有过一次接受检查的经历,据此主张无法确信性病的原因仅在于委托人。
3. 在大邱刑事律师协助下获得不起诉处分
大邱刑事律师积极协助因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而被移送刑事审判的委托人,最终得以取得无罪判决,并成功使检察官的上诉也被驳回。
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与专业律师同行
若因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而被移送刑事审判,一旦嫌疑被认定,将会受到相当严重的处罚。
因此,如上述委托人一样,有必要就被害人陈述中被夸大的部分和蒙冤的部分进行详细说明,从而否认嫌疑。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众多在儿童青少年性犯罪相关案件承办方面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正积极协助委托人解开冤屈、防御处罚,如您在相关方面需要帮助,欢迎随时🔗向大倫申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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