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而到访大倫的委托人

- -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件的情况
- -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令
- 2. 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辩护提供的协助事项

- - 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辩护主张不存在实质性损害
- - 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辩护主张L建设的损害程度被夸大
- 3.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以缓刑告终

- -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件辩护成功
1. 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而到访大倫的委托人

因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而找到大倫的委托人,被其当时任职的单位以泄露商业秘密为由提起控告,其希望通过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方面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的协助来对案件进行辩护。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件的情况
因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控告而陷入困境的委托人,为进行诉讼辩护找到了大倫。
委托人过去曾在J企业长期工作,之后离开公司,跳槽至L建设。
跳槽后,委托人应曾在原单位长期共事的同事请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了技术图纸、投标文件等资料。
该行为引发了问题,L建设主张委托人将重要商业秘密泄露至外部,甚至以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提起了控告。
对此,委托人为通过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方面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的协助来对案件进行辩护,到访了大倫。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令
《关于防止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
■ 第18条(罚则)
① 明知商业秘密将在外国使用或将被用于外国,仍实施下列各项之一行为的人,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亿韩元以下罚金。
但是,处罚金刑时,若相当于因违法行为所获财产利益额10倍的金额超过15亿韩元,则处该财产利益额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金。
1. 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使商业秘密持有人遭受损害为目的,实施下列各目之一的行为
甲. 取得、使用商业秘密或向第三人泄露的行为
乙. 擅自将商业秘密带出指定场所之外的行为
丙. 在被商业秘密持有人要求删除或返还商业秘密后仍继续持有的行为
② 实施第1项各号之一行为的人,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亿韩元以下罚金。
但是,处罚金刑时,若相当于因违法行为所获财产利益额10倍的金额超过5亿韩元,则处该财产利益额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金。
2. 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辩护提供的协助事项
为对因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控告而找到大倫的委托人的案件进行辩护,大倫组建了由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方面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组成的案件团队,对全部程序提供了协助。
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辩护主张不存在实质性损害
因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控告的委托人,在与案件相关的行为中从未收受财物或获得报酬承诺。
从委托人处收到资料的原单位同事,以与自己的项目不符为由,未使用该资料并立即将其删除。
与L建设的主张不同,委托人通过邮件发送给原单位同事的资料是不具有重要价值的资料。
为进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的辩护,大倫的专业律师强调了L建设并未因委托人而遭受实质性损害这一点。
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辩护主张L建设的损害程度被夸大
为进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的辩护,大倫主张L建设夸大了损害程度。
L建设就员工的电子邮件收发进行了定期审查,委托人也准确知晓这一事实。
委托人毫不隐瞒地通过公司邮箱发送该文件,是因为其认为资料水平不高,并非公司重要的机密资料。
大倫的专业律师申辩称,委托人并非出于对L建设的恶意而泄露机密资料。
3.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以缓刑告终
为对因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控告的委托人的诉讼进行辩护,大倫组建了执行团队提供协助,诉讼结果为获得了缓刑判决。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件辩护成功
因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其任职单位控告的委托人,为进行诉讼辩护希望获得大倫的协助。
对此,大倫组建了由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方面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组成的案件团队,对整体程序提供了协助。
结果,法院采纳了大倫的主张,委托人获得了缓刑判决。
如上述案例所示,若您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而需要进行诉讼辩护,我们积极推荐您🔗咨询大倫律師事務所的专业律师。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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