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委托人前来咨询江南离婚诉讼律师的经过

- - 江南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大倫江南离婚诉讼律师的案件推进

- 3. 在大倫江南离婚诉讼律师协助下获得决定性证据

1. 委托人前来咨询江南离婚诉讼律师的经过
江南离婚诉讼律师的委托人因妻子可疑的行为而怀疑其出轨。
随后,他因在妻子手机中发现的短信而确信了出轨一事。
但由于没有决定性证据,他认为进行离婚诉讼有些勉强。
大倫律師事務所江南离婚诉讼律师建议提出证据保全申请,委托人希望立即进行证据保全申请。
江南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裁判离婚:通过裁判解除婚姻关系。
⑴ 调解离婚:夫妻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时,在诉讼离婚之前,由调解委员会听取夫妻双方意见并促成合意的程序。调解不成立时,进行离婚诉讼程序。
⑵ 诉讼离婚:符合韩国《民法》第840条规定的6种事由之一时,可通过离婚裁判在无合意的情况下单方提出离婚请求。
◎ 裁判离婚原因(韩国《民法》第840条)
夫妻一方在存在下列各项事由时,可向家庭法院请求离婚。
1. 配偶有不正当行为时
2. 配偶恶意遗弃另一方时
3. 受到配偶或其直系尊亲属严重不当对待时
4. 自己的直系尊亲属受到配偶严重不当对待时
5. 配偶生死不明达3年以上时
6. 存在其他难以继续维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时
◎ 因不正当行为导致的离婚请求权消灭(韩国《民法》第841条)
韩国《民法》第840条第1项的事由,在另一方事前同意或事后宽恕时,或自知道该事由之日起经过6个月、自该事由发生之日起经过2年时,不得请求离婚。
◎ 了解裁判离婚事由后应与离婚诉讼律师携手的理由
配偶不同意离婚时,将以裁判离婚事由为依据请求离婚。
发生纠纷时,需要为裁判收集证据,但这可能相当复杂和困难。
尤其是当本人被推定为符合裁判离婚事由的有责配偶时,离婚请求原则上可能不被受理。
为离婚诉讼收集有效证据以及离婚诉讼程序都非常复杂,需要高度的策略和技巧。
如果您感到独自应对有困难,建议通过与精通离婚问题的大倫律師事務所离婚诉讼律师咨询,获得法律上的帮助。
2. 大倫江南离婚诉讼律师的案件推进
大倫律師事務所江南离婚诉讼律师制定了迅速获取离婚诉讼决定性证据的策略。
首先,大倫律師事務所江南离婚诉讼律师通过与委托人的细致沟通,决定就委托人妻子与相奸者共同到访的便利店、餐厅、酒吧及住宿场所的CCTV影像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大倫律師事務所江南离婚诉讼律师向法院请求作出证据保全决定,理由是委托人就出轨离婚诉讼发现了决定性证据,但该证据可能被删除。
3. 在大倫江南离婚诉讼律师协助下获得决定性证据
法院采纳了大倫律師事務所江南离婚诉讼律师的主张,作出了“证据持有人应自收到本决定告知之日起7日内,向法院提交存有影像录制物的存储介质”的主文。
在大倫律師事務所江南离婚诉讼律师的帮助下,委托人得以获取离婚诉讼的决定性证据。
您是否正为与上述案例类似的情况而烦恼?
大倫律師事務所 江南离婚诉讼律师,欢迎您的委托。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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