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找到大田性犯罪律师的委托人

- - 委托人找到大田性犯罪律师的经过
- - 大田性犯罪律师介绍的性犯罪相关法律规定
- 2. 大田性犯罪律师提供的协助

- - 大田性犯罪律师主张委托人承认全部公诉事实
- - 大田性犯罪律师主张不存在再次犯罪之虞
- 3. 大田性犯罪律师协助结果,“罚金刑”

- - 需要大田性犯罪律师帮助时
1. 找到大田性犯罪律师的委托人
找到大田性犯罪律师的委托人当时因涉嫌强制猥亵,即将面临性犯罪诉讼。
因此,为争取减轻处罚,委托人向大田事务所的性犯罪律师寻求帮助。
委托人找到大田性犯罪律师的经过

以下是大田性犯罪律师通过咨询了解到的委托人经历。
案发当天,委托人与熟人一起在大田的一家餐厅饮酒,其间主动与坐在前桌的受害人搭话。
交谈期间,委托人用手轻拍了受害人的臀部数次。
受害人因此感到不适,并以涉嫌强制猥亵为由报警,委托人由此即将面临性犯罪诉讼。
为应对性犯罪诉讼,委托人将该性犯罪案件委托给了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大田性犯罪律师。
大田性犯罪律师介绍的性犯罪相关法律规定
大田性犯罪律师介绍的性犯罪相关法律规定
强制猥亵、准强制猥亵、特殊强制猥亵的处罚
※ 韩国《刑法》第298条(强制猥亵)
以暴力或胁迫手段对他人实施猥亵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韩国《刑法》第299条(准强奸、准强制猥亵)
利用他人精神丧失或无法反抗的状态实施奸淫或猥亵的,依照第297条、第297条之2及第298条的规定处罚。
※《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第4条(特殊强奸等)
①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或者由2人以上共同实施韩国《刑法》第297条(强奸)规定之罪的,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②以上述第1款规定的方式实施韩国《刑法》第298条(强制猥亵)规定之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③以上述第1款规定的方式实施韩国《刑法》第299条(准强奸、准强制猥亵)规定之罪的,依照第1款或第2款的规定处罚。
2. 大田性犯罪律师提供的协助
大田性犯罪律师为争取对委托人减刑,提出了以下主张。
大田性犯罪律师主张委托人承认全部公诉事实
委托人承认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并正在真诚反省。
律师据此主张,委托人已真诚请求受害人原谅,并与其顺利达成和解。
大田性犯罪律师主张不存在再次犯罪之虞
律师主张,委托人此前没有任何与强制猥亵相关的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并通过自愿参加性犯罪预防教育等方式,努力防止再次犯罪。
大田性犯罪律师向法院恳切请求从宽处分,以使委托人能够重新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并为社会作出贡献。
3. 大田性犯罪律师协助结果,“罚金刑”
法院采纳了大田性犯罪律师的主张,就本起性犯罪案件判处了罚金刑。
委托人对结果感到满意,并多次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大田性犯罪律师表示感谢。
需要大田性犯罪律师帮助时
本案经大田性犯罪律师迅速、系统地提供协助,在🔗强制猥亵性犯罪案件中获判罚金刑。
对于性犯罪案件,初期陈述和证据收集最为重要,因此最好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性犯罪律师从咨询、调查到审判,全程提供细致、紧密的辩护服务,为委托人提供协助。
如果您在与上述案例类似的情况下难以应对性犯罪诉讼,欢迎随时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大田性犯罪律师寻求帮助。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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