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交易与案例

醉酒驾驶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 | 为醉酒驾驶再犯委托人辩护获得轻微罚金刑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为一位曾因醉酒驾驶受到处罚后再次醉酒驾驶、进而寻求醉酒驾驶案律师的委托人进行了辩护。这是在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的帮助下获得轻微罚金刑的案例。

CONTENTS
  • 1. 寻求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的委托人
  • 2.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的犯罪事实
    • -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讲解的醉酒驾驶处罚
  • 3.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对委托人的辩护
    • -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的反省
    • -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的血液酒精浓度
    • -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身边人的恳请
  • 4.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的判决

1. 寻求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的委托人

寻求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的委托人此前已因醉酒驾驶受到过一次处罚,

委托人表示自己再次醉酒驾驶而面临徒刑的风险,因此请求醉酒驾驶案律师的协助。

2.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的犯罪事实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的委托人几年前曾因醉酒驾驶罪被处以简易处罚令(略式命令),

近期,委托人在血液酒精浓度0.05%的醉酒状态下,驾驶轿车行驶了30公里的路段。

由此,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的委托人违反醉酒驾驶禁止规定被判处刑罚,并在该刑罚确定之日起10年内再次违反该规定,在醉酒状态下驾驶了轿车。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讲解的醉酒驾驶处罚

韩国《道路交通法》第44条(醉酒状态下的驾驶禁止)

① 任何人不得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等(包括《建设机械管理法》第26条第1项但书所规定的建设机械以外的建设机械。以下本条、第45条、第47条、第50条之3、第93条第1项第1号至第4号以及第148条之2中相同)、有轨电车或自行车。

韩国《道路交通法》第148条之2

③ 违反第44条第1项,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等或有轨电车的人,按照下列各号的区分予以处罚。

1. 血液酒精浓度在0.2%以上的人,处2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或1千万韩元以上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2. 血液酒精浓度在0.08%以上、未满0.2%的人,处1年以上2年以下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上1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3. 血液酒精浓度在0.03%以上、未满0.08%的人,处1年以下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任何人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轿车都可能受到🔗醉酒驾驶处罚,而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的血液酒精浓度为0.05%,面临处1年以下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的风险。

韩国《道路交通法》第82条(驾驶执照的欠格事由)

② 属于下列各号任一情形的人,在该各号规定的期间届满前不得取得驾驶执照。

甲. 2次以上违反第44条第1项或第2项(包括同时违反第43条或第96条第3项的情形)的情形

此外,由于委托人属于醉酒驾驶再犯,处于2年内无法重新取得驾驶执照的状况。

3.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对委托人的辩护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为避免委托人被判处徒刑,进行了如下辩护。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的反省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的委托人对于无论出于何种理由都疏忽大意地饮酒后驾车这一点,正在深刻反省。

委托人每天都怀着反省的心态生活,并决心防止再犯。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的血液酒精浓度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的血液酒精浓度为0.05%,相较于通常的醉酒驾驶情形,可责难性明显较低。

委托人是在最后饮酒时点约10小时之后才驾车的,由此可知其对醉酒驾驶甚至不存在未必故意。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身边人的恳请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的委托人拥有明确的社会纽带关系,这些人在责备委托人过错的同时,决心引导其走上正道,并为委托人恳请从宽处理。

4.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的判决

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委托人的判决
点击上方图片即可跳转至大倫律師事務所咨询预约页面。

听取了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陈述的法院,对委托人判处了轻微的罚金刑。

委托人因醉酒驾驶再犯而面临被判处徒刑的风险,但由于有统营醉酒驾驶案律师的协助,得以摆脱了这一风险。

醉酒驾驶即便是初犯也可能面临徒刑,因此一经查获就应立即应对。

如果因醉酒驾驶而面临徒刑的风险,请立即寻求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帮助,请求协助。

통영음주운전변호사 | 음주운전 재범 의뢰인 변호해 경미한 벌금형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信息
背景

大纶的核心优势

大纶律所独有的 AI·IT
技术应用诉讼策略
260名以上
核心成员
每月 1,200+
案件受理量

* 2026年1月律师协会经由证件发放标准

*遵守大韩律协广告规定第4条第1项

律师
法律咨询预约

所有咨询都将在专业律师审核案件后进行,
为了专业地进行,将采用预约制。

请尽早预约咨询,
请遵守预约时间。
我们将尽力提供令您满意的咨询服务。

电话
咨询 1800-7905

365天24小时
可受理咨询

电话预约

Kakao
咨询

Kakao Talk频道

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 律师

Kakao预约

在线
咨询

为您提供
定制化法律服务。

在线预约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