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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与案例

损害赔偿(其他)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胜诉 | 校园暴力律师针对强制猥亵加害者的高额损害赔偿请求获准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希望针对强制猥亵同学的保护少年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并在大倫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下,获得法院准许了高额的损害赔偿金。

CONTENTS
  • 1. 找到大田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
    • - 大田律师了解到的案件情况
    • - 大田律师讲解的校园暴力民事诉讼
  • 2.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
    • -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加害者的犯罪程度严重
    • -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受害者的受害程度严重
  • 3.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结果——'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金获准'

1. 找到大田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

找到大田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称,女儿遭到同学的强制猥亵,因而来到大倫。委托人希望在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处分和刑事控告之后,再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金。

大田律师了解到的案件情况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

据称,委托人的女儿(以下称受害学生)在与加害者交往期间,持续遭受精神操控(gaslighting)。

在此期间,加害者开始向受害学生提出性方面的要求。受害学生因害怕加害者的行为而曾予以拒绝,但加害者持续强迫称'既然是恋爱关系,就应当与自己发生性行为等',甚至以要告诉其朋友们相威胁。

据称,加害者就这样在约一个月的时间内,在受害学生的住所、附近的游乐场等地,先后共9次实施了性暴力。

在因本案召开的校园暴力审议委员会上,对加害者作出了第8号转学、第6号停止到校、第2号禁止对受害学生及举报·告发学生进行接触及报复行为的措施

由于加害者年满14周岁,属于触法少年,因此在刑事诉讼中被作出了保护处分。

委托人在此基础上,还希望提起民事诉讼,就受害学生所受的精神、身体损害以及委托人一方所受的精神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大田律师讲解的校园暴力民事诉讼

韩国《关于预防及应对校园暴力的法律》对校园暴力作出如下规定。

▣ 《学校暴力预防法》第2条

校园暴力是指在校内外以学生为对象发生的伤害、暴行、监禁、胁迫、掠取·诱引、诽谤·侮辱、强要、强制跑腿及性暴力、排挤、网络排挤、利用信息通信网的淫秽·暴力信息等,并伴随身体·精神或财产上损害的行为。

发生校园暴力时,受害学生可以对加害学生,提起从🔗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经刑事诉讼、再到🔗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在内的一系列程序。

但是,如果加害学生的年龄未满14周岁,则属于触法少年,因此只会被作出保护处分,而不会受到刑事处分。

2.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为委托人的案件,与受害学生进行了细致的咨询,并仔细审查了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处分的经过及其详细内容后,为使委托人请求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得法院准许,向审判庭作出了如下主张。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加害者的犯罪程度严重

加害者所受的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措施决定为第8号措施和第6号措施。

在决定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处分时,会审查校园暴力的严重性、持续性、故意性以及加害学生的悔改程度和和解程度等,而被作出第8号(转学)处分,意味着受到了非常高的措施决定。

并且,加害者因本案行为,以'对未成年人的拟制准强奸'被作出保护处分。因此,我们强调,加害者的行为其罪质本身极为恶劣。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受害者的受害程度严重

受害学生在校期间一直活泼积极,不仅与朋友的交友关系融洽,还是积极参与课堂的主动型学生。然而,在遭受加害者的校园暴力行为之后,话语骤然减少。

根据精神健康医学科的意见书,受害学生表现出'创伤后出现的侵入、回避、焦虑、消极自我认知'等症状,并出具了需要专业治疗的意见。

3. 大田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结果——'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金获准'

在大田校园暴力律师协助委托人进行校园暴力民事诉讼后,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加害学生的父母支付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金

如果因遭受校园暴力,想要提起向加害者及其父母请求损害赔偿金的诉讼,那么最重要的是确保能够证明该损害的资料。

大倫律師事務所在校园暴力民事诉讼进行的整体程序中,提供各阶段所需的帮助,从起诉状撰写阶段到证据收集、辩论阶段以及调解程序,提供所需的法律咨询与商谈。如有需要,欢迎随时来访大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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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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