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咨询江陵刑事诉讼律师的委托人

- - 希望就刑事案件提出控告的委托人
- - 故意伤害罪相关法律规定
- 2. 江陵刑事诉讼律师提供代理控告协助

- - 主张被告人的陈述不实
- - 主张委托人至今仍承受巨大痛苦
- 3. 江陵刑事诉讼律师协助结果,成功使行为人受到处罚

- - 如需就刑事案件提出控告
1. 前来咨询江陵刑事诉讼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咨询江陵刑事诉讼律师的委托人,为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提出刑事控告而请求了咨询。

希望就刑事案件提出控告的委托人
江陵刑事诉讼律师了解到的案件经过如下。
适逢与恋人的纪念日,委托人当时正在酒店度假。
案发当晚,有人急促地敲打房门,委托人以为是从便利店回来的恋人,便打开了门。
但门外站着的是一名看似醉酒的年轻男子,是委托人完全不认识的人。
委托人认为该男子可能走错了房间,便请其离开。
该男子听后突然对委托人实施了无差别殴打。
在持续遭受殴打后,委托人最终当场失去意识,并受到需要治疗6周以上的伤害。
遭到一名连姓名都不知道的人殴打后,委托人为使行为人受到处罚,请求江陵刑事诉讼律师代理提出刑事控告。
故意伤害罪相关法律规定
韩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是指通过殴打等行为侵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生理机能出现障碍的犯罪行为。
伤害并非仅指皮肉撕裂或骨折。
如果导致被害人出现中毒症状并产生眩晕或呕吐,或者造成性病感染、进食障碍或失眠等,均属于伤害。
🔗故意伤害罪一旦被认定成立,行为人将被处以最高7年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① 伤害他人身体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2. 江陵刑事诉讼律师提供代理控告协助
为使行为人受到处罚,江陵刑事诉讼律师再次仔细了解事实关系,并按照犯罪构成要件起草和提交了控告状。
主张被告人的陈述不实
被告人非但没有反省,反而向侦查机关虚假陈述称双方互殴。
但该陈述并非事实,因此江陵刑事诉讼律师将酒店走廊监控录像等作为证据材料提交,并有力主张被告人的陈述系虚假陈述。
主张委托人至今仍承受巨大痛苦
委托人不仅遭受了需治疗6周的严重伤害,还因本案承受着极大的精神痛苦。
江陵刑事诉讼律师提交精神科治疗记录等材料,并请求法院判处与被告人所犯罪行相应的刑罚。
3. 江陵刑事诉讼律师协助结果,成功使行为人受到处罚
经江陵刑事诉讼律师代理提出控告,委托人案件中的行为人被判处高额罚金刑。
委托人对此感到安心,并向尽全力提供协助的刑事诉讼律师表达了感谢。
如需就刑事案件提出控告
本案是委托人遭到一名连姓名都不知道的行为人殴打后,为委托代理控告而前往🔗江陵办公室请求咨询的案例。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刑事业务团队由刑事专业律师组建专项团队,为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从亲自起草控告状、收集证据到参加审判的协助。
如果您也像上述委托人一样需要代理控告,请向熟悉法律程序的🔗江陵刑事诉讼律师请求咨询。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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