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委托电子数据取证的缘由

- - 电子数据取证案件的情况
- 2. 大倫通过电子数据取证提供的协助

- - 通过电子数据取证确认对方男性持有的照片及视频
- - 通过电子数据取证分析手机全部数据
- - 电子数据取证查明对方男性嫌疑的证据
- 3. 电子数据取证结果,加害人被判徒刑

- - 通过电子数据取证的诉讼结果,胜诉
1. 委托电子数据取证的缘由
为进行电子数据取证而寻求大倫协助的委托人,当时需要协助以查明加害人一方持有未成年人性剥削物等的嫌疑。
电子数据取证案件的情况
为委托电子数据取证而寻求大倫协助的委托人,是一位育有一名女高中生的父亲。
委托人得知,自己的女儿在与一名大学生男性交往期间,向对方发送了尺度较大的照片和视频。
为此,委托人希望明确确认对方男性是否持有相关照片或视频,以及这些文件是否存在外泄的情况。
大倫的电子数据取证中心通过相关专家的协作开展了调查。
案件相关法令及处罚事项
■ 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
▶ 第11条(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的制作·传播等)
① 制作、进口或出口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者,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出租、传播、提供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或以此为目的而持有、运输、广告、介绍,或公然展示或放映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③ 传播、提供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或以此为目的而广告、介绍,或公然展示或放映者,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④ 明知存在将被用于制作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的情形,仍将儿童·青少年介绍给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制作者者,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⑤ 购买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或明知为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而持有、观看者,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
⑥ 第1项的未遂犯予以处罚
⑦ 惯常犯第1项之罪者,对该罪所定之刑加重至二分之一。
2. 大倫通过电子数据取证提供的协助
为通过电子数据取证查明对方男性持有性剥削物等的嫌疑,大倫的电子数据取证中心提供了如下协助。
通过电子数据取证确认对方男性持有的照片及视频
通过电子数据取证,分析了对方男性手机上安装的全部应用程序的使用记录。
在应用程序的对话内容中,确认到多份从委托人女儿处剥削获取的照片及视频。
大倫的电子数据取证中心发现,对方男性将从委托人女儿处剥削获取的尺度较大的照片及视频也存储在了自己的手机中。
通过电子数据取证分析手机全部数据
本法人的专家们进行了电子数据取证,分析了对方男性手机的全部数据。
不仅是全部数据,连已被删除的数据在内,获取了手机中的所有照片及视频资料。
大倫的电子数据取证团队还分析了通过所安装的应用程序外泄性剥削物的可能性。
电子数据取证查明对方男性嫌疑的证据
电子数据取证结果查明,对方男性持有从委托人女儿处剥削获取的尺度较大的照片及视频。
不幸中的万幸是,确认不存在外泄的情况,所持有的相关照片和视频通过电子数据取证列成清单后予以永久删除。
委托人将大倫的电子数据取证结果作为证据资料提交给侦查机关,以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为由对对方男性提起控告。
3. 电子数据取证结果,加害人被判徒刑
凭借电子数据取证结果,本法人查明了对方男性持有未成年人性剥削物等的嫌疑,并在诉讼中胜诉。
通过电子数据取证的诉讼结果,胜诉
为进行电子数据取证而寻求大倫协助的委托人,当时希望对持有其未成年女儿性剥削物的对方男性提起控告。
为此,大倫的电子数据取证团队竭尽全力提供协助,查明了对方男性持有性剥削物的嫌疑。
刑事专业律师以电子数据取证结果为依据,委托人以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为由对对方男性提起控告,严肃对待此案的法院对该男性宣判了徒刑。
如果您像上述案例一样,为收集数字性犯罪的证据而正在考虑电子数据取证,欢迎您前来大倫律師事務所进行委托。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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