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经春川律师推荐前来的委托人

- 2. 为经春川律师推荐前来的委托人提供协助

- 3. 经春川律师推荐前来的委托人以罚金刑结案

春川律师讲解滥用职权虐待(体罚)
利用威势实施虐待行为罪,是指利用威势对他人实施虐待或其他苛酷行为而成立的犯罪。
所谓威势,是指利用足以压制他人自由意志的力量。
像本案委托人一样,以军人身份实施的威势行为会被视为军队虐待行为,是指通过滥用职权或利用威势等方式给军人造成身体、精神痛苦的行为。
🔗军队虐待行为应结合行为人及被害人的身份、所处情形、行为目的、实施该行为的经过及结果等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
此外,即使该行为以教育为目的,也应一并考虑其作为教育所需行为是否超出了正当限度。
实施军队虐待行为时,将依据韩国《军刑法》受到处罚。
韩国《军刑法》第62条(虐待行为)
1. 滥用职权实施虐待或其他苛酷行为的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利用威势实施虐待或其他苛酷行为的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万韩元以下罚金。
2. 为经春川律师推荐前来的委托人提供协助
春川律师采取应对措施,为经推荐前来的委托人进行处罚辩护。
春川律师主张该行为并非以欺凌为目的
作为对经春川律师推荐前来的委托人的辩护策略,律师说明其行为并非出于欺凌目的。
被害人平时经常因回答问题时声音太小而受到指正。
委托人为了帮助性格胆小的被害人大声回答,让其将提问和回答重复了数十次。
委托人并非出于欺凌目的,但承认其行为超出了教育所需的正当限度,并正在深刻反省。
春川律师主张并非故意殴打
春川律师针对殴打嫌疑,主张该行为并非故意所为。
委托人患有严重的肩部疼痛,甚至需要接受MRI检查。
生活馆内的所有士兵都了解委托人的情况,因此为了避免即使因失误也碰到其肩膀,平时都十分小心并予以照顾。
其间,认为委托人正在虐待自己的被害人心怀恶意,在委托人打开生活馆房门外出时,用力撞过其肩膀后离开。
委托人因此生气地说“你也感受一下和我一样的疼痛”,并以同样方式推了被害人的另一侧肩膀。
春川律师主张,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暴力行为,即使是该行为,也是在委托人感到剧烈疼痛后未能忍住一时愤怒的情况下实施的。
春川律师将生活馆士兵关于被害人先故意推撞委托人疼痛肩膀后离开的陈述作为证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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