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寻求釜山电信诈骗律师的委托人

- 2.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讲解的电信诈骗

- 3.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展开的代理控告

- -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为委托人立场辩护
- 4.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代理控告结果

1. 寻求釜山电信诈骗律师的委托人
这是一位寻求釜山电信诈骗律师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表示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委托我们代理刑事控告,并希望我们协助使电信诈骗加害人受到确实的处罚。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所掌握的委托人受害事实如下。
委托人接到电信诈骗犯罪组织的联系,对方自称是“韩国金融监督院的某某科长”,称“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银行卡在海外产生了消费,正有非法资金通过委托人名下的账户流通”。
之后,委托人听到对方称“若要证明自己是身份被盗用的受害人,只需将账户内的钱全部取出并以现金形式带来,核实后便会归还”,惊慌之下将自己的钱全部取出,前往犯罪组织指定的地点交出了钱款。
委托人分多日、每次交出数千万韩元的钱款,釜山电信诈骗律师的委托人共计被骗取了近5亿韩元的金额。
2.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讲解的电信诈骗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的委托人表示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由“voice(语音)”与“phishing(网络钓鱼)”组合而成的词,意为通过电话语音来诱骗他人。
这是一种通过欺骗、胁迫被害人,骗取其个人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及钱款等的犯罪手法。
由于电信诈骗是通过欺骗、胁迫被害人骗取钱款,因此适用韩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
《刑法》第347条(诈骗)①以欺骗手段使他人交付财物或取得财产上利益的人,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诈骗罪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3.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展开的代理控告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为委托人展开了代理控告。
就受害事实向警方提起了控告,经侦查机关侦查,部分犯罪组织成员被确认身份并被抓获。
该电信诈骗加害人作为现金收取人,涉嫌转交了委托人受害金额中约1亿韩元。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为委托人立场辩护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为使电信诈骗加害人受到应有的处罚,为委托人的立场进行了辩护。
本案加害人不仅对委托人,还参与了针对其他被害人的犯罪行为。
由此可见,加害人的犯罪行为并非仅有一次,而是多次反复,应认定其明确具有诈骗的故意,骗取了委托人的钱款。
委托人被骗取的钱款是其拥有的全部财产,也是为养老而积攒下来的钱。
委托人一度夜不能寐,甚至丧失了生活的意愿。
电信诈骗加害人夺走的不仅是委托人的钱,还有其毕生的努力与生活。
加害人在实现被害人损失恢复的同时,也应受到确实的处罚,以尽到其责任。
4. 釜山电信诈骗律师代理控告结果

经釜山电信诈骗律师展开代理控告,委托人案件的加害人被判处2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
该处罚的理由是:即便并未主导犯罪,但既然承担了对犯罪完成不可或缺的现金收取人角色,与之相应的严厉处罚便不可避免;同时,被害人的损失尚未得到恢复,且未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电信诈骗是针对不特定多数被害人、有计划且有组织地实施的犯罪,不仅持续制造巨大损失,且被害人大多是普通市民,损失恢复的可能性十分渺茫。
一旦遭遇电信诈骗,可能会在瞬间失去所有钱财,若遭受了损失,应委托釜山电信诈骗律师代理控告,使加害人受到严惩。
🔗釜山律师将为使委托人获得所期望的结果而提供协助。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