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咨询群山离婚诉讼律师的委托人

- - 咨询群山离婚诉讼律师的缘由
- - 群山离婚诉讼律师讲解的婚外情第三者(男性)索赔诉讼
- - 群山离婚诉讼律师讲解的婚外情第三者(男性)索赔诉讼的法律依据
- 2. 群山离婚诉讼律师的协助事项

- 3. 群山离婚诉讼律师的协助成果,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成功

- - 群山离婚诉讼律师的案件手记
1. 咨询群山离婚诉讼律师的委托人
咨询群山离婚诉讼律师的委托人结婚已超过15年,并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
据称,在维持幸福家庭生活期间,他偶然得知妻子有婚外情对象。
为此,委托人在考虑与妻子离婚的过程中,希望至少能向该第三者男性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于是向群山律师提出了咨询请求。

咨询群山离婚诉讼律师的缘由
群山律师通过咨询了解到的委托人案件如下。
委托人是个体经营者,一直怀着对每次都独自照顾孩子到深夜的妻子的歉意,努力工作生活。
但他偶然得知,这样的妻子却有了婚外情。
因为在妻子进浴室洗澡期间,他看到了妻子手机上弹出的婚外情对象的信息提醒。
该第三者男性是妻子的同事,明知其已婚仍持续保持不正当关系。
对此感到愤慨的委托人,在考虑与妻子离婚的过程中,为了至少能向该第三者男性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找到了群山律师。
群山离婚诉讼律师讲解的婚外情第三者(男性)索赔诉讼
如果存在因实施不正当行为而破坏配偶间信任的第三者,🔗婚外情第三者(男性)索赔诉讼,可通过该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是指向与配偶建立不正当关系的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
在配偶出轨的情况下,就因该出轨所遭受的精神或情感上的损害,以向第三者男性追究责任并获得赔偿为目的而提起的诉讼。
群山离婚诉讼律师讲解的婚外情第三者(男性)索赔诉讼的法律依据
韩国《民法》第750条规定了“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
第三者男性与配偶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因侵害了属于婚姻本质的夫妻共同生活,可视为侵权行为;对此,若遭受了精神痛苦或家庭内部矛盾,便可向该第三者男性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因此,为提起婚外情第三者(男性)索赔诉讼,能够证明精神痛苦等的证据材料是否存在可谓极为重要。
2. 群山离婚诉讼律师的协助事项
群山离婚诉讼律师仔细审查了能够证明委托人妻子与第三者男性不正当行为的资料,并对可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金额进行了核算。
随后,作出如下主张,请求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
群山律师主张被告知晓对方已婚的事实
查看被告与委托人妻子之间往来的即时通讯对话内容,可见其中多次提及孩子。
对此,群山律师主张,被告明知对方是已婚女性,仍持续保持不正当关系。
群山律师主张因被告的不正当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
委托人在长达15年以上的婚姻期间,抚养三名子女,一直维持着和睦的家庭。
但主张,因被告的不正当行为,婚姻关系实际上已陷入破裂,对此被告应予以赔偿。
3. 群山离婚诉讼律师的协助成果,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成功
群山离婚诉讼律师竭尽全力为委托人辩护,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000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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