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找到城南刑事律师的委托人

- - 城南刑事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事项

- - 城南刑事律师主张,加害人的故意性
- - 城南刑事律师主张,毫无悔意的态度
- 3.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结果

1. 找到城南刑事律师的委托人

这是一位找到城南刑事律师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与熟人们定期举办小型聚会,据说为维持该聚会,大家共同收取会费来运营聚会。
后来偶然发现负责运营费会计的熟人偷偷挪用会费用于私人用途,于是就该熟人私自动用公款一事向其提出质问。
结果那名熟人反而蛮横无理,对委托人大发雷霆,无法抑制激动情绪,殴打了委托人。
此后,加害人实施殴打后却对委托人没有道歉或悔意,委托人对此感到愤慨,🔗暴行罪决心以此提起控告,于是找到了城南刑事律师。
城南刑事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根据韩国《刑法》,所谓暴行罪,是指对他人身体造成侵害时即成立的犯罪。
此时,即使没有直接的殴打,只要构成具有明显故意的有形力行使,也可能以暴行罪受到处罚。
此外,若属惯常性地实施殴打,则可能被加重处罚至该刑罚的二分之一。
① 对他人身体施以暴行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
② 对本人或配偶的直系尊亲属犯前项之罪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万韩元以下罚金。
③ 第1项及第2项之罪,不得违反被害人明示的意思提起公诉。
以惯常方式犯第257条、第258条、第258条之2、第260条或第261条之罪者,加重至该罪所定刑罚的二分之一。
不过,由于暴行罪属于‘被害人意思不罚罪’,因此在被害人明确表示不希望处罚的情况下,即属无法处罚的犯罪。
因此,暴行罪中若被害人与加害人达成和解,便不会对加害人提起公诉;一旦以暴行罪被起诉,是否达成和解便极为重要。
2.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事项
城南刑事律师详细审查了被害人所遭受的殴打案件的情况,并向法院作出如下主张。
城南刑事律师主张,加害人的故意性
加害人在殴打当时并非饮酒状态,而是正在与被害人理性地交谈。
尽管加害人完全能够自行克制暴力行为,却未加以控制;即便被害人没有反抗,也仍未停止殴打。
城南刑事律师强调,加害人的殴打具有明显的故意性。
城南刑事律师主张,毫无悔意的态度
在殴打事件之后,直到委托人提起刑事控告之前,加害人有一周以上的时间,也获得了充分的道歉与悔改机会,却反而在熟人之间诋毁委托人,表现出毫无悔意的态度。
城南刑事律师强调,加害人的态度中丝毫没有悔改之意。
3.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结果
采纳城南刑事律师主张的法院,对加害人作出了‘罚金刑’的处罚。
如果您正在考虑以暴行罪提起控告
以暴行罪提起刑事控告时,若不以合乎逻辑的依据进行控告,案件可能在侦查阶段即被终结,或在优先顺序上被更重要、更明确的案件挤后,因此必须明确阐明控告及举报的意图、宗旨与严重性。
此外,处罚的轻重会因是否达成和解、加害人有无前科以及能否证明殴打的故意性而有所不同,因此获得能够提供专业法律判断的刑事律师的帮助十分重要。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具备侦查经验、检察·警察·搜查官出身的刑事律师,以便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确切应对,欢迎您随时通过🔗法律咨询预约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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