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春川律师 | 案件经过

- - 春川律师 | 发现酒驾车辆的委托人
- - 春川律师 | 因敲诈勒索未遂被举报
- - 春川律师 | 敲诈勒索罪相关法律规定
- 2. 春川律师 | 辩护内容

- - 春川律师 | 行为止于未遂
- - 春川律师 | 并非事先计划的犯罪
- - 春川律师 | 正在反省
- 3. 春川律师 | 案件结果

春川律师 | 发现酒驾车辆的委托人
春川律师的委托人目睹这一情况后,立即走近被害人。
委托人要求被害人支付500万韩元,并称不会举报其刚才酒后驾驶的事实,但被害人未予理会,从委托人身旁走过。
春川律师的委托人向被害人车辆前方留置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两次索要钱财,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
但被害人未予回应,委托人未能拿到钱款,敲诈勒索行为止于未遂。
春川律师 | 因敲诈勒索未遂被举报
事发4天后,春川律师的委托人接到警方联系,得知自己因敲诈勒索未遂被举报。
委托人表示,其再次联系被害人并多次表达歉意,但未获接受,最终因涉嫌敲诈勒索未遂而接受调查。
春川律师的委托人担心会因一时冲动的行为受到敲诈勒索罪处罚,恳请春川刑事律师提供帮助,使其至少能够避免实刑。
春川律师 | 敲诈勒索罪相关法律规定
春川律师查阅的敲诈勒索罪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韩国《刑法》第350条(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2. 是否通过胁迫取得了财产性利益
3. 是否存在故意
只有三项构成要件全部具备,才成立敲诈勒索罪。
春川律师表示,如果委托人通过威胁被害人夺取钱款,还同时构成韩国《刑法》规定的恐吓罪。
韩国《刑法》第283条(恐吓、恐吓直系尊亲属)
春川律师解释称,由于恐吓罪属于被害人意思不罚罪,因此不得违背被害人明确表示的意愿提起公诉。
也就是说,与被害人协商一致后便不再追究该罪。
2. 春川律师 | 辩护内容
春川律师着眼于委托人的敲诈勒索行为止于未遂这一点。
律师还主张,委托人是在目睹被害人的酒驾行为后一时冲动索要钱款,此后又两次联系被害人要求给付钱款,但均遭无视,因而未能得逞。
春川律师 | 行为止于未遂
春川律师的委托人在地下停车场目睹了被害人的酒驾行为。
酒驾行为刚结束,委托人便走近被害人,确认了酒驾事实。
被害人矢口否认后,春川律师的委托人一时冲动,要求其支付钱款,作为对刚才所见行为佯装不知的条件。
但律师主张,委托人向被害人索要的钱款约为500万韩元,属于小额,被害人未予理会便径直离开,因而该行为不构成胁迫,也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律师还主张,委托人发送的两次短信也均遭无视,最终未取得任何钱款,因此其行为止于未遂。
春川律师 | 并非事先计划的犯罪
春川律师的委托人主张该犯罪并非事先计划。
春川律师的委托人在下班途中目睹被害人在地下停车场酒后驾驶,遂一时冲动索要钱款。
春川刑事律师主张,从常理来看,委托人不可能事先预料并计划被害人会酒后驾驶,进而在地下停车场等候后走近被害人索要钱款。
春川律师 | 正在反省
春川律师的委托人因敲诈勒索罪被举报后,尽管事后向被害人道歉并努力达成和解,但未能成功。
但律师主张,委托人一直尝试联系被害人以表达歉意,并向其递交10次以上反省书等,传达了自己的歉疚之情。
3. 春川律师 | 案件结果
春川律师的委托人最终因敲诈勒索未遂罪受审,但在春川刑事律师的协助下获判缓刑。
法院采纳了春川刑事律师的全部主张,作出缓刑判决。
法院将“结合犯罪经过来看,犯罪性质恶劣,但其持续向被害人表达歉意、犯罪止于未遂且无同类犯罪前科”说明为量刑酌情考虑因素。
案件结束后,委托人向春川刑事律师表示:
“对于自己一时冲动向被害人索要钱款的行为,我进行了充分反省,也深感自责。庆幸在春川律师的帮助下,案件最终以缓刑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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