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原州律师 | 案件内容

- 2. 原州律师 | 案件分析

- 3. 原州律师 | 以轻微罚金刑收尾

1. 原州律师 | 案件内容
原州律师的委托人在与正处于离婚诉讼中的妻子(被害人)饮酒后,趁妻子先行入睡期间实施强制猥亵,因而被举报。
与被害人正在进行离婚诉讼的委托人
委托人于一年前因外遇被妻子发现,正处于离婚诉讼过程中。
但委托人在离婚诉讼终结前仍与妻子共同生活,努力修复彼此关系。
委托人陈述称,他一直与被害人保持着亲密关系,如离婚诉讼前一样仍有肢体亲昵接触等,努力修复双方关系。
在此期间,两人如从前一样持续保持身体接触,委托人将其视为修复关系的一部分。
被害人的举报
案发当天,委托人与被害人一同饮酒后回到家中,被害人先行入睡。
之后,委托人在醉酒状态下进入主卧,躺在被害人身旁,并在醉酒的情况下试图进行身体接触。
委托人将手伸入被害人衣服内触摸其身体部位,随后觉得在离婚诉讼期间这样做似乎不妥,触摸一次后便抽回了手。
因涉嫌强制猥亵(乘人无法反抗)被立案
因委托人的行为而醒来的被害人质问其为何这样做,委托人道歉称自己因醉酒而无法自控。
此外,当委托人解释说自己以为两人的关系已经修复时,被害人表示知道了,随后再次入睡。
然而,被害人当天早晨突然举报了委托人,委托人陈述称自己一夜之间便因韩国《刑法》规定的强制猥亵(乘人无法反抗)被立案。
2. 原州律师 | 案件分析
原州律师对委托人的案件进行分析,准备辩护。
案件的争点
原州律师,本次案件的委托人涉嫌哪些罪名?
原州律师:是的,委托人因涉嫌强制猥亵(乘人无法反抗)被立案。委托人在与处于离婚诉讼中的配偶一同饮酒后,趁配偶入睡状态试图进行身体接触,因而被举报。被害人主张称,由于当时处于睡眠状态,身体接触是在与本人意愿无关的情况下发生的,据此适用了强制猥亵(乘人无法反抗)的嫌疑。
原州律师,在法庭上有需要争辩的部分吗?
原州律师:是的,确实如此。委托人与被害人尽管处于离婚诉讼进行之中,但此前一直保持着融洽的关系,一同旅行、持续发生性关系,延续着一般夫妻的生活。因此,从委托人的角度来看,难以理解被害人突然的举报。本案需要争辩的核心争点有两个。第一,委托人的行为是否可视为强制猥亵。重要的是证明其此前与被害人保持着亲密关系,且委托人的行为不具有强制性。第二,被害人是否确实感受到该行为违背了其意愿。被害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并未表示明确的拒绝意思,且此前也曾有过类似的身体接触,这将成为重要的辩护要点。原州律师在法庭上积极说明了这些情况,竭尽全力使委托人免受不必要的刑事处罚。
相关法理与判例介绍
强制猥亵(乘人无法反抗)是指在被害人无法以明确意思进行反抗时发生的犯罪。
此时,丧失心神与无法反抗的状态成为重要的法理要素。
丧失心神是指被害人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原因而对性行为丧失正常判断能力的状态;无法反抗状态则是指因外部压力或情形导致被害人完全无法反抗或反抗显著困难的状态。
韩国最高法院2021年2月4日宣告的2018도9781判决中判示:“在被害人因醉酒或药物而丧失意识的状态下发生的性接触构成强制猥亵(乘人无法反抗)罪”,这在强制猥亵(乘人无法反抗)案件中证明被害人处于丧失心神状态时,被作为重要判例加以运用。
此外,在被害人的陈述成为主要证据的情况下,韩国最高法院认为,为认定被告人有罪,被害人的陈述必须在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上被认定为具有可信性(韩国最高法院2015年11月26日宣告的2014도7945判决)。据此,被害人明确传达案件经过与意思,以及证明被害人陈述的合理性和客观情形,被作为核心争点加以处理。
本案中重要的一点是,主张被害人并未表示明确的拒绝意思,以及被害人与委托人此前一直保持着亲密关系。
此外,在与家庭内性行为相关的判例中,认定夫妻之间也可能成立强制猥亵,并明示夫妻之间要成立强制猥亵,须慎重判断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不论被害人意愿、达到侵害性自主权程度的行为(韩国最高法院2013年5月16日宣告的2012도14788判决)。
因此,本案中,被害人在醉酒状态下的身体接触究竟是否构成强制猥亵,以及被害人在不论其意愿的该情形下作出了何种反应,是重要的核心要点。
3. 原州律师 | 以轻微罚金刑收尾
经原州律师协助,委托人最终以轻微的罚金刑判决使案件告一段落。
原州律师阐明了委托人为修复与妻子的关系一直以来所做的努力,并说明委托人在猥亵行为发生当时已充分致歉、原以为事情已妥善收场的情况。
此外,原州律师强调,妻子在向侦查机关陈述时因记不清当时情况而陈述前后不一致,缺乏可信性。
审判部斟酌了被害人早晨起床后询问委托人昨晚为何那样做时,委托人部分承认犯罪行为并道歉的情形,判示可以认定其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的事实。
但基于案件相对轻微、委托人持续请求宽恕等情节,判处了轻微的罚金刑。
如遇本案这般因涉嫌强制猥亵(乘人无法反抗)被立案、急需刑事律师咨询的情况,请通过🔗AI大倫服务,获得对案件的分析、案例乃至咨询对接。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