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大田律师 | 案件研判

- 2. 大田律师 | 案件如何解决?

- 3. 大田律师 | 协助内容

- 4. 大田律师 | 在大田刑事律师协助下以暂缓起诉处分结案

经人推荐卖淫嫖娼场所
委托人陈述称,婚后听熟人说“结婚以后可就没法享受自由了”,因而对卖淫嫖娼场所产生了好奇。
起初他并没有前往的想法,但最近夫妻争吵日益频繁,加上夫妻关系方面的问题,他一时冲动,产生了去一次的念头。
最终,委托人前往了熟人推荐的卖淫嫖娼场所,共进行了2次性交易。
出入2次的委托人
问题在于,委托人并非仅前往1次,而是出入了2次以上。
侦查机关很可能认为这难以被视为单纯的冲动和好奇,因此可能不会考虑暂缓起诉处分,而是考虑罚金刑以上的处分。
最终,委托人认识到上述情况后,找到大田刑事律师委托案件并请求协助。
2. 大田律师 | 案件如何解决?
为解决案件,大田律师分析了委托人的涉嫌事项和争议焦点,并提出了案件解决方案。
委托人的涉嫌事项
大田律师,委托人共前往卖淫嫖娼场所2次这一事实,是否属于对委托人不利的条件?
大田律师:是的,在因涉嫌卖淫嫖娼被立案的案件中,出入1次与出入2次以上之间的差别相当大。侦查机关很可能将2次以上前往卖淫嫖娼场所视为习惯性行为,而非单纯出于好奇。因此,相较于暂缓起诉处分,更有可能考虑罚金刑以上的处分,严重时还可能被移送正式审判。不过,如果强调委托人属于初犯且正在认真反省,便可提高获得暂缓起诉处分的可能性。
大田律师,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什么?
大田律师: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委托人2次以上前往卖淫嫖娼场所这一事实可能不利于其获得暂缓起诉处分;在卖淫嫖娼嫌疑已被明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哪些酌情从轻事由;以及能否通过强调其属于初犯和具有反省态度,争取避免实刑或罚金刑。围绕这些争议焦点,我们制定了应对方案并构建辩护策略,以尽可能提高委托人获得从宽处理的可能性。
相关法律原理与判例
因涉嫌卖淫嫖娼被立案的委托人,其案件属于《处罚组织卖淫等行为的法律》(以下简称“卖淫嫖娼处罚法”)规定的处罚对象。
根据卖淫嫖娼处罚法第21条,实施卖淫嫖娼的人可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韩元以下罚金。初犯有可能获得暂缓起诉处分,但实施2次以上卖淫嫖娼时,相较于暂缓起诉处分,被判处罚金刑的可能性将会增加。
从既有案例来看,在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2019年的案件中,对属于初犯且表现出反省态度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暂缓起诉处分;但在釜山地方法院2020年的案件中,对实施2次以上卖淫嫖娼的被告人判处了200万韩元罚金;在仁川地方法院2021年的案件中,法院将出入2次这一事实纳入考量,判处了300万韩元罚金。
但在大田地方法院2022年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完成性犯罪预防教育并提交求情书的情况被纳入考量,最终获得了暂缓起诉处分,因此我们据此制定了适用于委托人案件的策略。
也就是说,与上述案件相比,委托人虽因实施2次卖淫嫖娼而处于不利境地,但其属于初犯并正在深刻反省。
因此,如果努力完成性犯罪预防教育并提交家人及熟人的求情书,便可提高获得暂缓起诉处分的可能性。
既有案例中也存在将此类酌情从轻事由纳入考量后获得暂缓起诉处分的情况,因此大田刑事律师为帮助委托人避免实刑或罚金刑而竭尽全力提供协助。
3. 大田律师 | 协助内容
大田律师通过以下辩护为委托人提供了协助。
无同类犯罪前科的初犯
委托人是没有同类犯罪前科的初犯。
此外,委托人还表明自己正在深刻反省。
告知家人和熟人并取得求情书
委托人主动将此事告知家人和熟人,并请求他们原谅。
最终,委托人取得了家人和熟人的求情书,以此表明其正在真诚反省。
完成性犯罪预防心理教育
在大田刑事律师的建议下,委托人主动完成了性犯罪预防心理教育等课程,并下定决心不再犯罪。
据此主张,委托人为主动提升性别认知敏感度,曾前往心理咨询研究所接受教育。
4. 大田律师 | 在大田刑事律师协助下以暂缓起诉处分结案
运用大田律师的具体辩护策略后,委托人得以避免实刑,并获得暂缓起诉处分(韩国检察处分)。
最终,委托人回到家人身边,并下定决心绝不再犯。
如果您也因涉嫌卖淫嫖娼被立案并正在接受调查,可以与大田刑事律师共同制定辩护策略,寻求案件解决。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