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寻找损害赔偿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 - 什么是财产损害赔偿
- - 财产损害赔偿相关判例
- 2. 损害赔偿专业律师协助委托人进行损害赔偿请求诉讼

- - 主张损害赔偿的范围
- 3. 损害赔偿专业律师协助结果,被告认诺全部请求

1. 前来寻找损害赔偿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寻找损害赔偿专业律师的委托人,希望就财产事故请求损害赔偿金。
委托人寻找的是在损害赔偿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并选择了大倫律師事務所。
什么是财产损害赔偿
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等受损时,可以请求维修费等财产损害。
财产赔偿是指对因交通事故给受害人财产(物品)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这其中不仅包括车辆维修费,还可能包括因事故损坏的个人物品。
-维修费
可以请求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车辆维修费。
但如果车辆损坏到无法维修的程度,则以事故发生前的交换价值减去事故后出售车辆所得金额后的差额作为损害额。
在可以维修的情况下,可以请求维修费用,但维修费用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前的交换价值。
特别是在车辆出厂后不久便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汽车价格下跌的损害(贬值损害)也包含在赔偿范围内,但对于出厂时间已久的车辆,往往难以证明贬值损害,因此很难就该范围的损害获得赔偿。
特别是高级车的情况,其金额也较大,因此最好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
-替代费用
在因事故到修理或重新购买为止所需的时间内,物品无法使用,为此租借替代物品所产生的费用也包含在赔偿范围内。
因交通事故导致汽车损坏时,租借与受损车辆同级车辆所使用的费用也包含在损害赔偿范围内。
-营业损失的损害补偿
营业用物品受损时,因无法使用营业用物品而产生的收入减少部分也属于损害赔偿的对象。
此时,损害额按照修理或重新购买营业用物品所需期间乘以每日损害额的方式计算。
但是,如果受害人拥有其他营业用物品,或者替代费用得到认可,则不能请求停业损害。
财产损害赔偿相关判例
1. 关于交通事故车辆交换价值下跌的赔偿判例
A某在驾驶自己的格越(Grandeur)轿车时,被后方跟随的车辆追尾。
此次事故导致车辆后保险杠和后备箱等受损,虽获得376万韩元的维修费,但在维修后仍主张车辆市价下跌(贬值损害),提起了要求追加赔偿的诉讼。
韩国最高法院判决,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时,不论保险条款如何,除受损部位的维修费外,还应赔偿因交换价值下跌造成的损害。
保险条款规定,只有在维修费用超过事故发生前汽车交易价20%的情况下,才支付相当于交换价值下跌的一定金额,但韩国最高法院判决认为不受此约束。
2. 损害赔偿专业律师协助委托人进行损害赔偿请求诉讼
损害赔偿专业律师为委托人的该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提供了协助。
主张损害赔偿的范围
损害赔偿专业律师强调,本案事故的加害车辆是无保险车辆。
该车辆未投保车损险,因此委托人需从交通事故加害人处获得全额维修费赔偿。
损害赔偿专业律师主张,向汽修厂索取的维修费用为1,500万韩元,并就该金额请求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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