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原州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

- - 前来原州律师事务所的经过
- 2. 原州律师事务所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3. 原州律师事务所的协助

- - 原州律师事务所主张① 没有伤害的意图
- - 原州律师事务所主张② 和解
- - 原州律师事务所主张③ 无刑事处罚前科
- 4. 法院对原州律师事务所主张的决定

- - 如需原州律师事务所的帮助
1. 前来原州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

前来原州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为在拥有丰富案件办理数据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并成功防御处罚,找到了原州律师。
前来原州律师事务所的经过
前来原州律师事务所请求帮助的委托人的经过如下。
委托人在公寓停车场与作为被害人的女友发生了争吵。
起初两人只是争吵,但女友一直不接受委托人的意见,委托人逐渐感到愤怒。
最终,无法忍住怒火的委托人让女友下车后,抓住其头发将其推倒,致使其腿部出现淤青。
此外,还使女友的耳部撞到车辆上,造成了需要约2周治疗的挫伤。
因殴打致伤等多项嫌疑被立案的委托人面临受到严厉处罚的危机,决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为与拥有多样🔗殴打罪/伤害罪案件办理数据的法律法人一起处理案件、并成功防御处罚,委托人找到了原州律师。
2. 原州律师事务所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涉嫌殴打致伤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委托人,为尽可能减轻处罚刑期,找到了原州律师。
所谓殴打致伤罪,是指因加害人的殴打行为致使被害人受伤时成立的犯罪。
殴打致伤罪与单纯殴打罪不同,由于伴随伤害,因此无论被害人是否有处罚意愿,加害人都将受到处罚。
若该嫌疑被认定,将被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1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此外,若故意毁坏财物罪嫌疑被认定,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殴打致死伤相关判例
认定殴打致死伤的判例
为殴打躲在卫生间内的被害人,被告人甲把守卫生间,被告人乙用台球杆猛击并砸坏门,感到威胁的被害人试图从卫生间窗户外躲避时失足坠落而死亡,此种情形成立殴打致死罪的共同正犯(90도1786)
否定殴打致死伤的判例
若只是争吵中的被害人向后退时被铁支架绊倒的程度,即便当时能够预见可能被障碍物绊倒,也难以预见会因此摔倒时头部撞到地面导致颅骨骨折而死亡,故不能追究殴打致死罪的责任(25. 90도1596)
3. 原州律师事务所的协助
原州律师事务所审查了法律依据与相关法律,并以过往判例为基础制定了适当的诉讼策略予以应对。
原州律师事务所主张① 没有伤害的意图
委托人在殴打当时因与被害人争吵而情绪激动,但完全没有造成伤害的意图。
委托人因一时无法忍住愤怒而做出过激行为,但未曾预料到其结果会导致伤害。
委托人强调,自己承认行为有错,并对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深刻反省。
原州律师事务所主张② 和解
委托人在案件发生后立即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向被害人道歉,并主动向警方坦白了案件。
对于未能控制一时的情绪、给被害人造成了无法抹去的伤害,委托人正深刻反省。
委托人为恢复与被害人的关系竭尽全力,最终得以圆满达成和解。
并强调被害人已表示不希望对委托人进行处罚。
原州律师事务所主张③ 无刑事处罚前科
委托人在本案发生之前没有受过任何刑事处罚的前科。
委托人平时一直诚实生活,但在案件发生当时未能忍住愤怒,偶发性地实施了犯罪行为。
委托人强调,将以本次案件为教训,坚定决心不再犯下同样的过错。
4. 法院对原州律师事务所主张的决定
采纳原州律师事务所主张的法院最终宣告了缓刑。
为此,委托人向原州律师致以了深深的谢意。
如需原州律师事务所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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