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预约大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

- - 大邱律师咨询中了解到的委托人案件概要
- - 大邱律师咨询时告知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大邱律师咨询的协助事项

- - 大邱律师咨询的第一项主张
- - 大邱律师咨询的第二项主张
- - 大邱律师咨询的第三项主张
- 3. 通过大邱律师咨询委托人获判缓刑

- - 通过大邱律师咨询的案件手记
1. 预约大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
预约大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在因伪造公文书被提起控告的情况下,希望获得缓刑处分,因此向大倫的大邱律师请求协助。
大邱律师咨询中了解到的委托人案件概要
大邱律师了解到的委托人案件概要。
委托人在就业前认为谎报年龄会让公司生活更轻松,于是谎称自己比实际年龄大。
委托人打算篡改自己原本居民登录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于是通过社交媒体向提供居民登录证伪造服务的地方委托了伪造。
之后,该卖家因涉嫌伪造公文书等被警方立案,作为买家的委托人也一并被立案。
因担心此案会被判处实刑,委托人预约了大倫的大邱律师咨询。
大邱律师咨询时告知的案件相关法令
大邱律师在咨询时告知的案件相关法令。
大邱律师告知的针对犯罪事实的相关法条
韩国《刑法》第225条(公文书等的伪造·变造) 以行使为目的,伪造或变造公务员或公务所的文书或图画者,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0条(共同正犯)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时,各自作为该罪的正犯予以处罚。
第62条(缓刑的要件) ① 在宣告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监禁,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之刑时,参酌第51条的事项,若有值得斟酌的情节,可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期间内暂缓刑罚的执行。
但是,对于自宣告监禁以上刑罚的判决确定之时起,至其执行终了或被免除后3年为止的期间内所犯之罪宣告刑罚的情形,不在此限。<修订 2005.7.29.>
第48条(没收的对象与追缴) ① 不属于犯人以外之人所有,或犯罪后犯人以外之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下列所载物品,可全部或部分予以没收。
1. 提供于犯罪行为或意图提供于犯罪行为的物品。2. 因犯罪行为而产生或因此取得的物品。3. 作为前2号对价而取得的物品。
2. 大邱律师咨询的协助事项
通过大邱律师咨询与委托人沟通的过程中,收集并分析了可能有利适用的各类量刑资料。
并且,大倫的大邱律师作出了如下主张/
大邱律师咨询的第一项主张
委托人承认自己的全部过错,并对此深刻反省。
主张其自责于自身的愚蠢,并真诚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
大邱律师咨询的第二项主张
主张委托人的家人与熟人在得知此案后,也承诺将帮助委托人今后不再犯下此类过错,并恳切地希望获得从宽处理。
大邱律师咨询的第三项主张
委托人强烈主张其在收到伪造身份证后并未实际使用。
大邱律师将载有这些内容的律师意见书提交给法院,恳切地请求从宽处理。
3. 通过大邱律师咨询委托人获判缓刑
通过大邱律师咨询,委托人就伪造公文书嫌疑获判缓刑。
通过大邱律师咨询的案件手记
大邱律师通过与委托人的细致咨询,仔细审视了具体的事实关系,并系统地分析了证据资料,使案件得以迅速了结。
如上所述,在涉及伪造公文书的诉讼时,建议您首先与律师进行咨询。
如果有人像上述情况一样因伪造公文书罪而陷入困境,敬请委托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大邱律师咨询。
![공문서위조 복사 [대구변호사상담 방어성공] 대구변호사상담 찾아주신 공문서위조 혐의 의뢰인, 집행유예 선고](/_next/image?url=https%3A%2F%2Fd1tgonli21s4df.cloudfront.net%2Fupload%2Fseo%2Fsuccess%2F20240603120607105.webp&w=828&q=100)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