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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与案例

报复性恐吓

恐吓控告代理案件 | 报复性恐吓嫌疑人移送检察院决定

提起恐吓控告的委托人,在反复遭受对方报复性恐吓的情况下,向刑事律师请求就整个控告程序提供法律协助。

CONTENTS
  • 1. 提起恐吓控告的委托人
    • - 提起报复性恐吓控告的经过
  • 2. 恐吓控告 报复性恐吓相关法令
    • - 应对策略
  • 3. 恐吓控告应对策略是?
    • - 以大法院判例为依据的策略
  • 4. 恐吓控告协助结果,“移送检察院”
    • - 若想提起控告?

1. 提起恐吓控告的委托人

恐吓控告协助介绍业务案例

提起恐吓控告的委托人,是通过大倫刑事律师紧密而系统的法律应对,最终获得移送检察院决定的案例

提起报复性恐吓控告的经过

委托人在得知女友遭受韩国《刑法》规定的准强制猥亵(乘人无法反抗)侵害的事实后,对加害人A某进行了报复性🔗恐吓罪控告

然而,提起控告之后,案件也并未轻易了结。

A某完全不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反而开始反复向委托人发送带有恐吓性质的短信。

这些短信的内容不仅包含“要向熟人揭露委托人的女友曾遭受强制猥亵一事”的威胁,还包含意图毁掉委托人一生的恶意内容。

委托人对A某的报复性恐吓感到强烈不安,饱受自己与女友的人身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的极度恐惧。

随着对案件恶化可能性及二次伤害的担忧加剧,委托人判断不能再独自应对,于是将控告事宜委托给了大倫的刑事律师。

2. 恐吓控告 报复性恐吓相关法令

所谓报复性恐吓,是指以此前的矛盾或事件为由,向对方告知加害内容,引起其恐惧心理并加以威胁的行为。

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的法律 第5条之9

以下列方式犯韩国《刑法》第283条之罪者,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出于对与本人或他人刑事案件的侦查或审判相关的控告、举报等侦查线索提供、陈述、证言或资料提交进行报复之目的的情形

出于使他人无法进行控告、举报等侦查线索提供、陈述、证言或资料提交,或使其撤销控告、举报,或作虚假陈述、证言、资料提交之目的的情形

韩国《刑法》第283条

恐吓、恐吓直系尊亲属

恐吓他人者,处三年以下徒刑、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

应对策略

刑事律师彻底收集了能够证明恐吓短信内容及其反复次数的短信记录和截图等,并将其作为证据材料予以确保。

此后,强调加害人持续的威胁是对被害报案的报复,并周密地撰写了控告状,使其符合报复性恐吓罪的成立要件。

此外,通过具体说明委托人与女友实际感受到的不安与恐惧程度,向侦查机关要求对加害人进行迅速侦查和严正处罚。

3. 恐吓控告应对策略是?

报复性恐吓控告 刑事律师应对策略制定

刑事律师充分理解提起报复性恐吓控告的委托人所承受的极度不安与威胁感,从案件发生初期起便持续沟通,实时精准地掌握案件经过并制定策略。

特别是在委托人担忧二次伤害的情况下,还与自设的心理咨询中心协作,同步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以缓解委托人所承受的精神冲击。

此后,以移送检察院为目标,精细整理了包含恐吓内容的短信与对话记录,并分析类似判例与法理,有说服力地主张了控告人的立场。

以大法院判例为依据的策略

刑事律师以韩国大法院判例为依据,强调恐吓的对象不一定必须是被害人本人,即便是扬言加害于与被害人关系密切之人的言辞,只要能引起恐惧,也可被认定为构成恐吓罪的立场。

据此,律师证明了A某扬言加害于委托人及其女友这一点实际上给委托人带来了强烈恐惧的事实,并以此作为恐吓罪成立的依据。

▷ 大法院2010年7月15日宣告2010도1017判决内容

若被害人本人与第三人存在密切关系,且该加害内容达到足以使被害人本人也产生恐惧心理的程度,则可成立恐吓罪。

4. 恐吓控告协助结果,“移送检察院”

刑事律师恐吓控告协助的必要性

得益于刑事律师系统的协助,警方决定将委托人的恐吓控告案件移送至检察院

对此,委托人表示自己得以摆脱持续的威胁,并向大倫的刑事律师致以深深的谢意。

若想提起控告?

上述案例是遭受报复性恐吓侵害的委托人在提起刑事控告的过程中,得到刑事专业律师系统的协助,从而在警察阶段作出移送检察院决定的案件。

在刑事案件中,初期应对非常重要。

特别是在报复性恐吓案件中,在案件发生初期作出准确的法律判断并制定应对策略,会对今后的程序与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大倫律師事務所以契合各案件的定制化策略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基础,致力于消除委托人的不安并有效解决案件。

此外,还运营自设的心理咨询中心,帮助委托人减轻因案件产生的心理负担,以便在稳定的状态下进行法律应对。

若您因遭受报复性恐吓正在准备控告,建议在初期与刑事律师咨询,制定系统的应对策略。

협박고소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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