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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多家媒体关注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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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金钱
2025-06-10
피싱·스미싱 기승…비대면 금융사고 피해, 책임 소재 규명과 해결 방안은?
网络钓鱼、诈骗猖獗……非面对面金融事故造成的损失,责任和解决方案是什么?
最近,由于 SK Telecom SIM 黑客事件导致客户个人信息泄露,对金融事故的担忧日益增加。由于信息泄露的规模预计将达到2500万条,利用SIM卡信息进行SIM卡交换、制造克隆手机以及窃取短信或财务认证信息的可能性正在增加。由于手机作为非面对面金融交易中最重要的身份验证媒介,黑客很有可能利用手机进行电子金融交易诈骗。特别是随着金融与科技结合的金融科技的复兴,目前大多数金融交易都是非面对面进行的。因此,金融行业往往是黑客针对安全漏洞的主要目标。事实上,非面对面的金融事故似乎经常发生。例如,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警察厅去年估计总损失金额为8545亿韩元,人均损失约为4100万韩元,分别比前一年增加了91%和73%。那么,谁应对网络钓鱼、域欺骗和网络钓鱼等非面对面金融事件负责呢?要解释这一部分,我们首先要看看法律依据。根据电子金融交易法第21条(确保安全的义务),金融公司等必须作为良好的管理者尽最大努力确保电子金融交易的安全处理,并有义务遵守金融服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信息技术部门和电子金融服务的标准,例如用于电子传输或处理的人力、设施和电子设备,以确保电子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此外,根据该法第9条,金融公司等必须遵守金融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电子金融服务的标准,包括用于电子传输或处理的人力、设施和电子设备,以确保电子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合同、交易指令以电子方式传输或处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因使用以虚假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侵入电子设备或者信息通信网络进行电子金融交易而获得的接入介质而造成事故的,用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除非用户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则上金融公司必须对用户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真的发生了非面对面的金融事故该怎么办?首先,您可以向电信金融诈骗综合举报响应中心(112)举报或咨询,或者向相关金融公司申请损害赔偿。情况紧急的,可以电话申请,稍后提交材料。金融公司收到申请后,将暂停该账户的付款,如果账户内仍有损害,将采取向受害人退款的程序。如果您向警方举报金融诈骗并获得详细说明日期、时间和损失金额的事件确认证明,您可以将其用作今后程序中的证据或解释材料。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刑事申诉向调查机构寻求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当然,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最大的担忧是恢复损失的数额。根据与金监会协议,一级金融机构自2024年起执行“非面对面金融事故责任分担标准”,二级金融机构自2025年起执行“非面对面金融事故责任分担标准”,自主计算损害赔偿责任比例,并向用户提供相应赔偿。也可以向金融监督院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纠纷调解。例如,2022年,委员会承认某金融机构在暂停电信诈骗付款方面存在疏忽,并决定全额赔偿造成的损失。还可以根据电子金融交易法对金融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或者提起诉讼以确认不存在违背本人意愿的身份盗用贷款的债务。与此相关,下级法院最近出现了许多有利于受害者的先例。然而,最好的方法是提前预防损坏。除非您信任来源,否则请勿单击短信中包含的链接,并努力使用安全或防病毒程序定期删除恶意软件和病毒。通过使用韩国信息通信技术协会(KAIT)的手机身份盗用预防服务,或者如果您的个人信息被泄露,通过在金融监督院的个人信息泄露事故预防系统中注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预防金融事故。如果确认或怀疑因身份盗用而发生实际金融交易,您还可以在韩国金融电信和清算机构帐户信息综合管理服务(Account Info)暂停您名下的付款或一次性挂失您的信用卡。这是可能的。 Account Info还为非面对面开户提供安全屏蔽服务,可以防止额外开立身份盗用账户。中小企业团队[查看全文] 网络钓鱼、诈骗猖獗……非面对面金融事故造成的损失,责任和解决方案是什么? (快捷方式)
财经新闻
2025-06-10
우후죽순 생기는 무늬만 로펌… ‘별산제’ 경계해야
花样繁多的律师事务所……须警惕“分产制”
“网络律师事务所”的搬迁,实际上是对律师私人办公行业的一次重组……其损失完全由法律消费者承担。法律界人士表示,“我们需要停止宣传可以采取有组织的应对措施的想法。”最近法律界的新兴话题之一是“网络律师事务所”。这是因为它是唯一在停滞的法律市场中表现出快速增长的律师事务所。 大纶和YK被认为是网络律师事务所中的佼佼者。 YK去年的销售额超过1500亿韩元,巩固了其作为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地位。 大纶去年也进入了前10名律师事务所,成立仅9年,销售额就突破了1000亿韩元。网络律师事务所主要倡导“一所制”。虽然我们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所,但与律师事务所运作相关的一切事务均由总所统一管理。利润也按一定比例由全体会员分享。他们在营销方面也很活跃,在广告费用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因此,业内有人批评这些律师事务所扫荡了小地区的所有案件。在网络律师事务所出现之前,所谓的“独立律师事务所”曾在业界掀起波澜。分账核算制度的运作方式使得每位律师即使属于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也能像独立独资经营者一样获得利润。事实上,它可以被视为接近私人办公室,只有办公室租金和员工工资等常见费用是共享的。案件也由每个办公室单独处理。需要指出的是,在韩国,网络律师事务所这一术语的使用没有明确的定义,而实际上,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被视为同一类别,这可能会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风险。一家网络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韩国法律界对全球律师事务所的架构还缺乏了解,一些律师事务所自称是拥有2-3家分所、只有在线广告的网络律师事务所,实际上是在一个单独的系统中运作。” “只有极少数公司建立了全球大型律师事务所式的结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质量控制,”他解释道。与表面上繁荣的律师事务所相反,实际上,它是由个体律师单独经营,处理他们所承办的案件。这就是为什么有人担心缺乏案件管理和协作系统可能会导致法律服务质量下降。也有一些案例清楚地表明了独立律师事务所的问题。这就是因在别山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担任校园暴力受害者家属的法律代理人后未出席庭审而引发争议的所谓“缺席案件”。受害人家属在一审中获得了部分有利于案件的裁决,但由于律师持续不出庭,结果最终在上诉法院被推翻为“败诉”。由于案件引发争议,该律师所属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并迅速划清界限,称“涉案律师已退出总所,与我们分所完全无关”。最后指出,由于律师事务所的这种经营方式,造成的损失完全由客户承担。一位法律行业官员表示,“如果法律消费者期待高质量服务的地方实际上没有私人办公室那样的系统,那将是荒谬的。”他继续说道,“随着相关纠纷不断增多,行业内部需要一个自我净化的过程。”他补充说:“看来,对于声称尽管有独立系统,仍可以采取有组织的应对措施来欺骗消费者的做法,需要进行制裁。”记者朴在冠 (paksunbi@fnnews.com)[查看全文] 模式繁多的律师事务所...必须警惕“Byulsanje”(快捷方式)
钱S
2025-06-10
돈 안 빌려주자 '통장 들고 튀어'… 절도사기 혐의 70대 '무죄'
不借钱就‘拿着存折逃跑’……盗窃诈骗嫌疑的70多岁男子‘无罪’
一名 70 多岁的妇女因涉嫌从熟人银行账户盗窃现金而受审,最终被判无罪。大田地方法院天安分院宣告70多岁的A某无罪,该人去年5月因计算机欺诈和盗窃罪被起诉。 A人被指控去年7月从熟人B的包里偷偷取出银行账户并提取了70万韩元。检察机关还以A先生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向B先生借了350万韩元的事实为由,指控A先生诈骗。 A先生完全否认了这些指控。他声称自己确实借过钱,但从未偷过银行账户。他强调,B先生把存折交给了他,允许他取款,还给了他密码。法院做出了对 A 先生有利的裁决。法院判决:“考虑到A先生过去多次与B先生进行金融交易,并在承诺期限内偿还,很难说他欺骗B先生有错误。”他补充说:“A先生不仅偿还了全部贷款,而且除本金外还还了利息。考虑到所有情况,包括两人之间的通话记录,看来B先生也充分意识到该交易是一项常规金融交易。”代表他的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纶金东九律师解释说:“A先生在过去10年里向B先生借款和偿还了总计约1000万韩元的历史,在本案中,他也详细提交了相关通话录音、汇款明细、还款相关短信等,以证明存在实际的金融交易。”他补充说,“这对法庭的判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能够导致无罪判决。”记者黄正元 (jwhwang@mt.co.kr)[查看全文] 当你不借钱时,“我拿着我的银行账户就跑了”……70多岁的男子因盗窃和欺诈罪被判无罪(链接)
国际报纸
2025-06-09
법원 “물품대금 미지급…연대보증인이 함께 갚아야”
法院“未付款……联名担保人必须共同付款”
昌原地方法院完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裁定,如果承包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已与承包商签订连带保证,则承包商必须向供应商偿还承包商未支付的款项。目的是合同生效以还款,并要求承担连带义务。上月9日,昌原地方法院在预拌混凝土供应合作方A公司向建设工程订购方B公司等两家公司提起的产品付款索赔诉讼上诉审判中,与原审一样做出了原告胜诉的判决。此前,A公司于2022年7月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供应价值约1.2亿韩元预拌混凝土的合同。在此过程中,A公司向建筑公司提出连带担保。据此,订购公司B公司承诺对预拌混凝土债务提供担保。然而,由于建筑公司没有向A公司支付8200万韩元的建筑费,矛盾开始了。A公司因此对与建筑公司提供连带担保的B公司提起诉讼。他们认为,如果建筑公司无力偿还债务,连带保证人B公司也应承担责任。但B公司反驳称不负有责任。所有建筑费用均已支付给建筑公司。 B公司强调,“尽管A公司知道建筑公司无力付款,但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我们”,并补充说,“因此,它不能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全部付款请求。法院判决:“预拌混凝土价款已分两次支付,如被告所称,承认原告事先了解建筑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没有依据,故对被告的主张不予采信。” B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立即提起上诉,但上诉法院也做出了有利于A公司的判决。担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大纶律师事务所韩钟勋律师表示,“民法”。根据第436条之2的规定,如果主债务人在签订担保合同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履行义务,债权人必须立即通知主债务人。”他解释道,“但在本案中,建筑公司两次支付了部分预拌混凝土价款,导致通知义务期限发生了变化。”他接着说:“B公司声称A公司疏忽了通知义务,但由于没有数据可以知道资金何时恶化,因此被告的主张没有根据,因为无法明确通知义务期限。” “由于建筑公司尚有未付款项,连带担保人B公司仍负有责任。一审和二审均认为连带责任没有变化,诉讼得以以原告胜诉结束。”他说。[查看全文] 法院:“未支付货款……连带保证人必须共同支付”(快捷方式)
首尔报纸
2025-06-09
병원 사물함 열쇠 훔친 혐의 40대 무죄…법원 “명확한 증거 없어”
一名 40 岁男子因盗窃医院储物柜钥匙而无罪……法院:“没有明确证据”
一名 40 多岁的男子因涉嫌从医院偷窃储物柜钥匙而受审,被判无罪。据法律界9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宣告上月1日以盗窃罪被起诉的A先生无罪。 A先生涉嫌盗窃其2023年工作的医院的储物柜钥匙。医院声称,A先生窃取了可以打开所有储物柜的万能钥匙,并称他这样做是为了窃取其他员工的物品。医院向A先生展示了相关闭路电视录像,并要求他归还钥匙,但声称A先生拒绝了。 A先生否认了这些指控。他声称,闭路电视视频中他拥有的物品是他的U盘,并且他不知道钥匙的下落。调查该案的警察决定不予送案,但医院提出了异议,检方认为指控可以接受,并立即起诉A先生。随后,法院判处简易罚款70万韩元,但A先生表示反对,并要求正式审判。经正式审理,法院判决A先生无罪。虽然闭路电视录像显示A先生拿走了一件特定的物品,但看不到他拿走了什么,也无法准确识别他手中的物品。另外,钥匙丢失后,没有数据显示A先生储物柜内的物品是在医院工作期间丢失的,因此他被无罪释放。代理A先生的大纶律师事务所金光德律师表示,“在刑事审判中,承认犯罪必须以严格的证据来证明”,并补充道,“我们强调闭路电视中的内容没有被看清,也没有发生其他盗窃事件,所以才得以无罪释放。”记者 郑哲旭[查看全文] 一名 40 岁的男子因盗窃医院储物柜钥匙的指控而无罪......法院:“没有明确的证据”(快捷方式)
韩国日报
2025-06-08
국정원·드루킹 이어 리박스쿨까지... '온라인 여론 조작'의 흑역사
从国情院、Druking到Libak School…'网络舆论操纵'的黑历史
2002年,MB担任首尔市长时首次露面,批评国家机构的干预和使用宏观计划是“对民主的威胁”……在极右翼历史教育团体利瓦克学校操纵评论的争议中,对“言论自由”的谨慎看法也在蔓延。 Livac School是一个分别以前总统李承晚和前总统朴正熙姓氏命名的组织,三年前涉嫌试图通过网络评论活动制造有利于保守派阵营的舆论并影响各种选举。 4日,即事件公布三天后,警方开始全面调查,扣押并搜查了Revac学校首席执行官孙孝淑的住所和办公室。自2000年代初电脑普及以来,雷瓦克学校事件等网络舆论操纵事件不断发生。在线空间是将公众对各种问题的舆论推向特定方向的完美场所。首先,互联网门户网站和社区具有巨大的潜力,因为它们是数十万或数百万人使用的空间。此外,网络的匿名性使得舆论操纵的真实性质难以识别。这意味着,如果某些势力系统性地开展发帖或评论活动,就会造成一种错觉,仿佛这就是舆论的真实走向。伤害确实是巨大的。它可能会阻碍选民自由形成意见,最终导致选举结果被扭曲。操纵舆论威胁并破坏民主的基础。有什么办法可以提前预防这种情况吗?我们通过观察政界发生的网络舆情操纵事件和刑事处罚案件的模式,寻找适当的应对措施。无论保守派还是进步派,“舆论操纵”网络舆论操纵最早出现于2002年。不久后,当年7月1日上任的首尔市长李明博被怀疑试图通过雇佣兼职人员来制造“亲李明博”的舆论。这是因为,在市长被卷入一系列谣言的情况下,短短几天内,首尔市厅网站的公民自由讨论室就出现了数百条为李市长辩护的帖子。 2004 年大选之前,开放的我们党初选的一位潜在候选人因涉嫌向大学生付钱让其在互联网上发表支持他的文章而被捕。 2012年底曝光的国家情报院评论操纵事件,最清楚地表明了网络舆论操纵的严重性。这是李明博执政期间国家情报院直接运作“民间评论部门”,试图操纵舆论的事件。 2009年5月,当MB政府的支持率因抗议进口美国牛肉而跌至谷底时,上任四个月的时任国情院院长元世勋在国情院朝鲜心理战部下成立了“网络郊区小组”,让他们在网上发布捍卫政府和保守派阵营、诽谤在野党和进步民间团体的帖子和评论。网络外部团队的规模最初只有9个团队,到2012年大选和总统选举时增加到30个团队(总共3500人)。本案中,原局长因违反公职人员选举法和国家情报院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缓刑四年。操纵舆论的“诱惑”并不分左派和右派。一个代表性的例子是2018年给进步阵营造成巨大伤害的所谓“德鲁金事件”。这是一群以笔名“德鲁金”活跃在网络的男子在2014年至2018年间利用宏程序操纵门户网站新闻评论的“喜欢”或“不喜欢”数量以支持民主党的事件。据透露,时任庆尚南道知事、前总统文在寅的亲信金庆洙串通一气,最终被判处两年徒刑并失去知事职务。① 宏观 ② 组织 ③ 惩罚必须证明是交换条件与以往的案件一样,操纵舆论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进行有组织的活动,例如使用宏观操纵程序(涉嫌计算机干扰业务)或安装类似组织来影响选举,即使该组织不是官方选举办公室(《公职人员选举法》规定的选举舞弊罪),则视为非法。此外,即使承诺赔偿并指示操纵舆论,也属于公职人员选举法第230条(收买利害罪)的范围。然而,并非所有涉及舆论操纵的行为都会受到司法处理。例如,分享特定评论或社区帖子并简单地鼓励人们点击推荐或发表评论(所谓的“标记”)的行为被认为是广义上的“表达自由”。利瓦茨学校还声称,“撰写评论和点击‘喜欢’或‘不喜欢’显然是合法且受宪法保障的公民政治参与行为。” Beopseung律师事务所律师Seong-Hoon Ahn解释说:“如果少数人小规模地从事评论相关活动,则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妨碍业务的罪名。但如果规模达到相当大的程度,并且有针对性的评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暴露在顶部,则有可能构成犯罪。门户网站也不会限制用户参与‘简单坐标拍摄’方式。”它被视为集体意见的自由表达。 Naver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调查结果,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多人使用自己的账户在评论上点击‘推荐’的行为很难被视为妨碍业务。” Daum门户网站运营商Kakao的一位官员也表示,“企业经营者很难仅通过在网上表达集体意见来判断舆论是否被操纵并采取先发制人的法律行动。”因此,此次雷瓦克学校事件的违法认定关键预计是“交换条件”和“组织”。据国会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讯委员会委员长崔珉熙5日向Naver提交的数据显示,Naver表示:“对9个Revac School会员账户的登录记录进行分析后,确认了从同一IP访问不同名称的账户的情况。”这意味着从一台计算机访问多个帐户。 Naver 在与韩国日报的电话中解释说:“我们正在独立检查帐户是否以他人名义转让或出租,更多信息将通过调查机构披露。”他补充说,“仅仅通过同一IP连接多个帐户的事实不可能确定舆论是否被操纵。但是,如果一个人使用另一个人的帐户发表(多个)评论,则可能会出现问题。” Naver的使用条款规定“帐户不能出售、转让或出租给其他人”。“政府应该介入并加强对舆论操纵的监管。”专家认为,政府必须介入并加强对舆论操纵的监管。西江大学新闻学和广播学教授柳贤载表示:“考虑到快速变化的媒体环境,没有任何法律体系可以对其做出适当的反应。”柳教授解释说,“从门户网站的角度来看,它在流量(访问者数量)方面是有利的,因此没有太多动力去(积极)阻止操纵舆论的行为。”他补充说,“政府应该首先提出‘操纵舆论时的缺点’等指导方针,然后向门户网站提出要求。”不过,也有持谨慎看法的。这是因为广泛定义舆论操纵的含义可能会损害言论自由。 大纶律师事务所律师Jaeyoung Yoo强调,“即使针对舆论操纵制定了具体的处罚规定,也很难明确其要件,未来会出现法律处罚的问题”,并补充说,“对于网络舆论形成和舆论引导行为的处罚程度,首先必须形成社会共识。”记者 吴世云 (cloud5@hankookilbo.com)[查看全文] “从国家情报局、德鲁克到利瓦茨学校……‘网络舆论操纵’的黑历史(链接)
韩国经济日报等5处
2025-06-05
대륜, 로펌 유일 채권추심센터 운영…“송무 분야 전문성 결합”
大纶,律师事务所唯一的追债中心运营……“结合诉讼领域的专业知识”
由韩国第一位追债专家李相权领导的大纶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官金国日和高秉俊)是韩国唯一一家运营追债中心的大型律师事务所。目前,只有获得金融监督院许可的律师和信用信息公司才可以在韩国开展追债业务,而大纶是唯一一家专门从事该领域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创立大纶追债中心的原因,是大纶所追求的价值观。“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获得优质法律服务”的愿景也被运用到了追债领域。使客户能够合法、高效地通过律师获得所需的服务。该中心最引人注目的是多个领域专家的合作。律师、律师助理、税务会计师和会计师等经验丰富的专家可以提供及时、准确的结果。该中心的负责人是债务催收专业律师李相权(司法研修院第31期)。 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曾在TCM韩国律师事务所负责海外追债业务。这位律师于2011年正式进入追债领域,经过一番努力,他在韩国首次实现了在韩国律师协会(Bar Association)注册追债专业的壮举。他被认为是追债领域的权威,曾担任韩国律师协会追债律师协会首任会长,目前担任顾问。接任该中心负责人的李律师表示,“随着追债兴趣的增加,现在是采取先发制人的应对措施的时候了”,并补充道,“通过将任务委托给专业律师,可以从简单的追债工作到复杂的法律程序,从而实现有效的债务追收,因为允许使用律师事务所层面的人力和物力资源,预计会产生各种效果。”揭示了。律师的追债要经过几个步骤。此外,这一系列流程需要法律手段,从内容证明到付款令和扣押,获得律师的专业帮助非常重要。 大纶当被问及追债中心的独特优势时,该律师回答说,追债与诉讼的结合令人印象深刻。他说:“专门从事追债领域意味着我们拥有从协议和内容证明等相对简单的任务到一般诉讼能力的一切,”并补充说,“我们正在通过结合追债和诉讼领域的专业知识来创造协同效应。”与大纶安全组的密切联合响应系统也值得注意。正如诉讼中有原告和被告一样,追债也有追债方和受债方。 大纶保安集团为遭受非法追债的客户提供专业保安陪同等多种服务。李律师解释说:“这可以说是一个新的改变,我们做到了业内没有尝试过的事情。在非法追债的情况下,可以结合保安服务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记者 朴俊植 (parkjs@wowtv.co.kr)[查看全文] 韩国经济日报 - 大纶,律师事务所唯一的追债中心运营...“结合诉讼领域的专业知识”(链接) 世正日报 - 大纶,律师事务所唯一的追债中心运营...结合律师和会计师等专家(链接) 财经新闻 - 大纶,律师事务所唯一的追债中心运营...“结合诉讼领域的专业知识”(链接) 法律领袖 - 大纶律师事务所,运营大型律师事务所中唯一的追债中心...“结合诉讼领域的专业知识”(转到此处) 世界日报 - 律师事务所大纶运营着唯一的律师事务所追债中心”(转到此处)
首尔报纸
2025-06-05
법무법인 대륜, 기업 법무 전문가 중심 프랜차이즈 분쟁 대응 강화
大纶律师事务所以企业法律专家为核心加强特许经营纠纷应对
大纶律师事务所5日宣布,将以公司法组为中心,应对强化小企业主权利、食品行业数字化转型等新的法律诉求。这是因为,最近特许经营行业因特许经营费纠纷和总公司所有者风险而引发诉讼,随着李在明总统承诺彻底改革制度以保证特许经营商的集体谈判权,相关需求预计会增加。这一承诺的目的是将总部与加盟商之间的协商程序合法化,此前该程序一直由总部自行决定。鉴于这种情况,大纶决定以熟悉公平贸易法和特许经营法等公司法的公司律师为中心,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支持。如果出现争议,该小组计划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案件情况组建由公司法、公平贸易、金融和劳工等各个领域的3至20名专家组成的团队进行立案。企业法律组的组长是孙桂俊律师(司法研究训练院36级),他曾在公平交易委员会工作,处理过Homeplus违反特许经营法的案件以及SK Telecom和SK Broadband收购T-Broad的企业合并案件。参与调查的还有在销售、收购、交易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咨询中心主任申宗洙(第31级)和在韩国必胜客不正当利润返还诉讼中代表特许经营权所有者的复兴破产中心主任金元尚(第43级)。此外,吴相完律师(37级)在企业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企业法务团成员包括前大企业内部律师、人事劳动专家方仁泰律师(41级)、 Kim Yu-jeong,专门从事税务和行政诉讼;池敏熙 (Ji Min-hee),公平贸易和并购方面的顾问;以及在代表企业重整和破产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金瑞英(Kim Seo-young)。此外,我们还根据需要与会计师、税务会计师和劳工律师等专家进行实时合作。主要专家包括财务会计领域的朴秀珍会计师、负责企业税调整和咨询的税务会计师林正午、以及处理过各种劳动案件的劳动律师南瑞惠等。考虑到企业法律事务涉及大中型案件较多的性质,还建立了内部制度,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如设立专门的执行指挥部,由总部牵头指挥案件。本部由拥有40年经验的赵英建律师(16级)和吕相元律师(17级)领导,负责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受理。在初步准确诊断的基础上,我们计划配备专业律师,顺利应对大中型案件。 大纶首席执行官金国一表示:“在加盟商与总部纠纷频繁发生的情况下,相关法律咨询的咨询不断涌入,除了特许经营诉讼外,与企业相关的刑事、行政、税务案件也在不断增加。由于经济长期低迷,企业和加盟商都面临着管理上的困难,因此需要一个互惠互利的解决方案。“基于大纶的优势,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加盟商谋取利益。 “无论如何,我们的客户,”他说。记者 Jeong Cheol-wook[查看全文] 大纶律师事务所加强以企业法律专家为核心的特许经营纠纷应对(点击此处)
全球史诗
2025-06-04
‘두 번은 없다’ 음주운전, 재범 막으려면 전문 법률가의 조력 구해야
“绝不两次”酒后驾车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以防止累犯
自2018年《尹昌浩法》颁布以来,社会对酒后驾车的认识发生了显着变化。由于颁布时公众的愤怒得到反映,因此加强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酒后驾车成为严重犯罪。然而,目前尚不清楚哪些法律条款实际适用以及如何适用。尤其是很多人误以为在处罚标准上仍然保持着“三打出局”的做法。现行《道路交通法》大幅提高了对10年内酒驾两次以上被抓的驾驶员的处罚力度。加强处罚的依据可见道路交通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二。根据该规定,如果因醉酒驾驶被判处罚款以上的处罚之日起10年内再次违法,则可根据血液酒精浓度在0.2%以上处以2年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上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实际案例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A先生过去曾四次因酒后驾车被罚款,最近采取了防止酒后驾车的措施,例如聘请专职司机。但有一天,在一次酒会上,出现了问题。第一次酒会结束后,他被指定司机送往下一个地点,但第二次酒会回家后近一个小时未能联系到指定司机,A先生最终再次开车。本案的关键是如何证明A先生从一开始就没有酒驾的意图。因此,负责律师提交了事发当天致电替补司机的详细情况、车辆位置记录等客观数据,并通过事发后写的戒酒日记、戒酒咨询史、家庭赡养责任等数据,强调再犯可能性低、社会联系强。因此,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人曾因醉酒驾车被处罚过四次,其罪名不轻”,但同时也表示,“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现出悔罪态度,综合考虑了自己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以及案发时的情况。”即使在入狱可能性很高的情况下,A先生也通过说明具体事实和制定策略,获得了缓刑。 大纶律师事务所的金民洙律师表示:“对于醉酒驾驶累犯,调查初期的应对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特别是,处罚的程度取决于驾驶员能否详细说明驾驶情况、事后应对以及反思的诚意。如果在没有专业律师法律帮助的情况下进行应对,则可能会错过重要事实或再次犯罪。”他建议说:“这很危险,因为它会引起关注。”补充道:“尤其是对于屡犯者,仅仅承认错误是不够的。从最初的调查阶段开始,就必须交代清楚驾驶情况,详细交代个人的社会和家庭情况,并系统地提交能够证明防止再犯意愿的材料。” 全球史诗CP李秀焕 / lsh@globalepic.co.kr “绝不第二次”酒驾:防再犯,必须寻求专业律师帮助(点此)
京畿日报
2025-06-04
부당 징계 승소 후 미지급 임금 지급 소송은 '패소'…원인은?
不公平纪律处分胜诉后,欠薪诉讼“败诉”……原因何在?
一名被解雇又复职的上班族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拖欠工资,但败诉了。上个月13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针对金融公司B提起的工资诉讼中判决原告A先生败诉。A先生于2018年因收受金钱等贵重物品而被B公司解雇。 A先生不服,提起不公平纪律处分诉讼并胜诉,B公司恢复了A先生的原职。已支付约2亿韩元的拖欠工资。随后,A先生就未支付的金额提起诉讼,称解雇期间的工资增长并未反映在支付的金额中。此外,他声称“公司与工会签订了因不公平纪律处分而增加50%工资的协议”,并补充道,“总共必须支付约4亿韩元的额外费用。” B公司反驳称,自己没有支付义务,称“工资支付的判决已经通过之前的诉讼完成”。另外,“因不公平纪律处分而加收工资50%的协议”是在A先生受到纪律处分后签订的。据此,法院判决B公司胜诉。“原告在之前的诉讼中获得了工资,本案与本案是同一起诉讼,”他说。 “这件事违反了之前诉讼的既判力,因此是非法的,因为没有保护权利的利益。”他补充说,“与工会的协议是在2021年签订的,但原告甚至在此之前就与被告进行了纪律解雇的斗争。”他补充说:“纪律处分是在2018年协议签署之前采取的。“已经收到处分的原告不能要求额外赔偿,”代表B公司的大纶律师事务所律师Bang In-tae说,“在审判过程中,A先生声称他因不知道额外工资而重新提起诉讼。”他还解释说,“通过将此案与之前的诉讼进行比较,我们能够证明诉讼的性质是相同的,并且我们能够得到法院的驳回决定。”曹惠贞记者 (hjcho@kyeonggi.com)[查看全文] 不公平纪律处分胜诉后,欠薪诉讼“败诉”……原因何在? (快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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