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04Restitution Order in Criminal Trial
申请赔偿命令程序
这是在加害人的刑事审判中申请赔偿命令(命令赔偿损失金额)的程序。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不需缴纳印花费,与刑事审判一并作出决定。
程序流程图
点击方框即可在下方查看说明。
- 基本步骤
- 附加措施 / 选择
- 驳回 / 异议
- 程序终结
确认对象犯罪、案件
依据: 《诉讼促进等相关特例法》第25条
确认自己的案件是否属于赔偿命令对象犯罪(伤害、暴行致伤、过失致死伤、盗窃、抢劫、诈骗、恐吓、侵占、背信、毁损等,《诉讼促进法》第25条)。并通过调查机关或被害人通知制度,确认加害人被起诉的法院和案件编号。即使不是对象犯罪,只要与加害人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也可以申请。
下一步: 整理损失金额材料说明
首先确认自己的案件是否属于可以申请赔偿命令的犯罪(伤害、盗窃、诈骗、恐吓、侵占、毁损等)。然后通过调查官或被害人通知,了解加害人的审判在哪个法院、案件编号是多少。即使不是规定的犯罪,只要与加害人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也可以申请。
- 所需时间
- 与刑事审判一并决定(期间取决于刑事审判的进展)
- 费用
- 申请书无需贴印花。其他费用请向正在审理案件的法院确认
程序进行指南
请从头按顺序阅读。红色文字为法律规定的期限。
- 1
首先确认自己的案件是否属于赔偿命令对象犯罪(伤害、暴行致伤、过失致死伤、盗窃、抢劫、诈骗、恐吓、侵占、背信、毁损等,《诉讼促进法》第25条)。然后,通过调查机关或被害人通知制度,了解加害人被起诉(移交审判)的法院和案件编号。即使不是对象犯罪,只要与加害人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也可以申请。
- 2
收集医疗费收据、修理费估价单、被夺走金额的转账记录等,按项目整理直接财产损失、医疗费和抚慰金。损失金额无法确定或赔偿责任范围不明确的,不会作出赔偿命令(第25条第3款),因此以证据确凿的项目为主填写。
- 3
在加害人刑事审判的第1审或第2审辩论终结前,向审判庭提交赔偿命令(在刑事审判中一并命令加害人赔偿损失的决定)申请书(第26条)。辩论终结是指法院结束审理。申请书无需贴印花(法院手续费),在作为证人出庭的公判日期(审判当天)也可以口头申请。事先申请公判日程通知,才不会错过审判日期。
当前步骤 - 4
审判庭在进行刑事审判的同时,也一并审理赔偿范围。被害人可以在公判日期出庭,陈述损失金额并提交证明材料。如果被告人(加害人)一方提出和解,可以在确认款项已支付后撤回申请。
- 5
法院宣告有罪判决时,在判决主文(结论部分)中命令赔偿(第31条)。损失金额不明确或可能拖延刑事审判的,驳回申请;对于驳回或仅部分支持的裁判,被害人不能声明不服(第32条第4款)。但是,即使被驳回,未获认定的损害仍可通过民事诉讼请求(第34条第2款)。被告人可以在7日内对赔偿命令提起即时抗告(第33条)。
- 6
赔偿命令确定后,在强制执行方面,与具有执行力的民事判决正本具有同等效力(第34条第1款)。如果加害人不付钱,可以凭载有赔偿命令的判决书,对工资、存款、不动产进行强制执行(扣押等)。已获支持(认定)的金额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未包含在赔偿命令中的其余损害,另行通过民事诉讼请求。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 辩论终结前第3步 提交赔偿命令申请书
准备与确认事项
- 确认自己的案件是否属于赔偿命令对象犯罪,以及加害人审判的法院和案件编号。申请书向该审判庭提交。
- 为避免被驳回,整理医疗费、修理费、损失金额的收据和计算材料。
- 辩论终结后不能申请,因此通过公判日程通知确认该日期。
- 在辩论终结前提交赔偿命令申请书。
- 仅凭赔偿命令拿不到钱,因此需要掌握可供强制执行的加害人财产。
需要律师的情形
以下情况,在申请前需要律师帮助:用于计算损失金额的材料不充分时,以及不知道加害人财产时。
不清楚自己的案件是否属于赔偿命令对象犯罪时也是如此。 这是因为损失金额无法确定的不会作出赔偿命令,而且对驳回的裁判不能声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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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步 · 提交赔偿命令申请书
现在要做的事
在加害人刑事审判的第1审或第2审结束前,向该审判庭提交赔偿命令申请书。 申请书无需贴印花。
也可以在作为证人出庭当天口头申请。 事先申请告知审判日期,才不会错过申请截止时间。
- 辩论终结后不能申请,因此通过公判日程通知确认该日期。
- 在辩论终结前提交赔偿命令申请书。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第4步 · 审理
法院在进行刑事审判的同时,也一并审查损失金额。 您可以在审判当天出庭,陈述损失金额并提交证明材料。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 辩论终结前第3步 提交赔偿命令申请书
依据: 《诉讼促进等相关特例法》第26条,《刑事诉讼法》第259条之2
何时需要律师介入
以下情况,在申请前需要律师帮助:用于计算损失金额的材料不充分时,以及不知道加害人财产时。
不清楚自己的案件是否属于赔偿命令对象犯罪时也是如此。 这是因为损失金额无法确定的不会作出赔偿命令,而且对驳回的裁判不能声明不服。
常见问题
在该程序中马上会遇到的实务问题。
- Q赔偿命令申请书在哪里领取、向哪里提交?需要费用吗?
- 向正在审理加害人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庭)提交。申请书无需贴印花。格式和其他费用请向该法院确认。在作为证人出庭的审判当天,也可以口头申请。案件编号可以通过公判日程通知书或向调查机关确认。
- Q哪些损害可以通过赔偿命令获得赔偿?
- 对于法律规定的犯罪,可以请求直接损失和抚慰金。伤害、暴行致伤、盗窃、诈骗、侵占、性暴力等属于此类。直接损失是指医疗费、修理费、被夺走的金额等。其他犯罪,只有在与加害人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时才能申请。损失金额无法确定或赔偿责任范围不明确的损害,不能获得赔偿命令。
- Q如何知道什么时候辩论终结?
- 被害人提出申请的,检察官会通知公判的日期、地点和审判结果。辩论终结(结束审判审理)的时间请向审判庭确认。即使在第1审错过了,如果开始第2审(上诉审),也可以在第2审辩论终结前申请。
- Q赔偿命令申请被驳回或仅部分获得支持时,该怎么办?
- 被害人不能对该决定声明不服。但是,未通过赔偿命令获得支持的损害,可以向民事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金额较小的,可以通过支付令或小额案件程序进行。此时,可以将刑事判决书和侦查记录作为证据。
- Q如果加害人没有钱,赔偿命令也没有用吗?
- 作出赔偿命令并不意味着马上就能拿到钱。需要对加害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才能获得。如果不知道加害人的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明示、财产查询(通过法院查找财产的程序)。如果是死亡、残疾、重伤害的损害,未能从加害人处获得的部分,可以申请犯罪被害人救助金。
- Q没有律师,自己一个人可以申请吗?
- 可以。在申请书中写明损害项目和金额并附上证明材料即可。审判庭会与刑事审判一并作出判断。但是,赔偿责任范围不明确的,不会作出赔偿命令。因此,在整理材料方面寻求律师帮助会更稳妥。
需要律师的情形
- 赔偿命令只能在刑事审判辩论终结前申请。请事先申请公判日程通知,以免错过审判日期。
- 即使赔偿命令被驳回,未获支持的损害仍可通过民事诉讼请求。但是,在赔偿命令已认定的金额范围内,不能再次请求(《诉讼促进法》第34条第2款)。
- 作出赔偿命令并不意味着马上就能拿到钱,因此需要事先掌握加害人的财产。
- 被告人可以不对有罪判决提起上诉,而仅针对赔偿命令在上诉期间(自宣告之日起7日,《刑事诉讼法》第358条)内提起即时抗告(《诉讼促进法》第33条第5款)。申请人不能对驳回、部分支持的裁判声明不服(第32条第4款)。
相关法律
- 《诉讼促进等相关特例法》第25条(对象)、第26条(申请)、第31条(宣告)、第32条(驳回)、第33条(不服)、第34条(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