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媒体报道

众多媒体认可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的专业实力。
一览大纶律师团队的采访、法律解读及专栏文章。

以“虽在分居却不断联系”为由举报丈夫跟踪的妻子……法院判决如何

媒体 钱S
日期

2024-11-27

浏览量 488

"별거중인데 연락한다"며 남편 스토킹 신고한 아내… 법원 판결은

解除婚姻关系过程中所需的联系信息......声称“无罪”
法院表示,“这不是连续或重复的,因此不足以引起恐惧。”

一名 30 多岁的男子被指控跟踪分居的妻子,经过一场法律斗争后,他被洗清了罪名。这是因为离婚过程中需要进行接触协商,而这种接触似乎不符合跟踪犯罪的连续性、重复性、紧迫性等要求。

上个月31日,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庭长金素妍宣判了因违反跟踪处罚法而受审的A某(32岁)无罪。 A 先生被指控跟踪分居的妻子 B 女士(31 岁),向她发送了数十条短信,要求她与自己见面。

A先生和B先生自去年11月起就分居了。分居之初,B先生要求A先生除离婚事宜外,不要进行任何不必要的接触。 A先生没有理睬,继续联系他,询问他的身体状况,包括日常生活。听熟人说B先生另有男人后,便前往她家和办公室。

根据跟踪处罚法,如果无正当理由,违背对方意愿,继续或重复接近或接触对方等行为,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庭审中,A先生的法定代表人辩称,双方的联系有正当理由,因为A先生和B先生之间存在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例如婚姻关系解除后更改各种水电费账单的名称等。

法定代表人强调,从一般公众的角度来看,很难说A先生的行为引起了焦虑或恐惧。同时,缠扰罪的判决是基于最高法院的判决,综合考虑了▲文字内容、表达方式和意思、双方关系、文字发送线路和次数、战前战后情况、对方情况等。

法院还裁定,A先生的行为不能被视为跟踪。

金审判长表示:“被告与受害人的婚姻关系并未依法解除,因此显然需要就各种问题进行协商”,“虽然被告就异性问题多次与受害人联系,但从其内容和次数来看,很难断定他持续、反复地制造了受害人的焦虑和恐惧。”

A先生的代理律师Naeun-郑氏律师事务所 (Limited) 大纶律师表示:“本案需要考虑法律上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对方允许就离婚等法律问题发短信,谈话仍在继续。”他补充说:“这种接触也只是一次性或间断的行为,根本不是故意的。它不符合跟踪犯罪的连续性、重复性和紧急性等要素。“我们通过证明案件成功地获得了无罪释放,”他解释道。

[查看全文] - 一位妻子举报了丈夫的跟踪行为,她说:“即使我们分居,我也会联系你。”法院判决如下(链接)

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若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扰,请到最近的办公室咨询专业律师。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