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司机撞倒过马路行人,上诉后被判缓刑
媒体 钱S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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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无证驾驶撞死过马路行人的司机在上诉后被减为缓刑。
去年12月20日,水原地方法院刑事二庭以违反交通事故特别法(致人死亡)罪判处60多岁的司机A先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打破了一审时的两年有期徒刑。
A先生被指控在2022年12月撞死了一名过人行横道的路人。当时证实,受害人被A先生的车辆撞到,摔倒到对面车道,很快又被对面驶来的车辆撞到。受害人在这起事故中受重伤,被送往医院,但最终不治身亡。
庭审中,A先生首先承认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的。但强调,受害人与车辆相撞后摔倒,遭遇了第二次事故,而这第二次事故似乎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
一审法院判处A先生有期徒刑两年。法院表示,“被告在过马路时电击受害人,造成其生命财产损失。我们考虑到他有交通犯罪记录,包括过去曾因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受过处罚。”
A先生对此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处A先生缓刑。上诉法院解释说:“被告的职业疏忽是严重的,他忽视了向前看的义务,使受害人感到震惊。”随后他陈述了量刑理由,称“被告人已承认错误并正在反省,并已与受害人家属达成友好协议,不愿受到处罚”。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朴世勋律师表示:“审判时强调了当时造成第二次事故的对面车辆司机的过失不容忽视”,并补充说:“与原审判决的情况不同,双方达成了协议,受害人家属也收到了押金,因此量刑条件还有变更的余地。”
记者 黄正源 (jwhwang@mt.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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