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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0多岁男子被控性侵随机聊天认识的未成年人……一审被判入狱,上诉减刑为“缓刑”

媒体 低骑士
日期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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랜덤채팅서 만난 미성년자 성폭행혐의 20대 남성···1심 실형, 항소심은 ‘집행유예’ 감형

辩护律师声称,“这不是有计划的犯罪,也没有使用强制手段。”
大田高等法院刑事第3庭“没有明确的意图……原审量刑过重。”

曾有一起案件,一名20多岁的男子因涉嫌性侵通过网络随机聊天认识的未成年人而被起诉,一审被判入狱,但在上诉法院被减刑,并被判处缓刑。

经证实,大田高等法院刑事第三庭(审判长金秉植、法官李义石、郭尚浩)推翻了原审判决。

上诉法院还下令 A 先生参加 40 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并在三年内禁止在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

A先生被指控与未成年人B女士(15岁)通奸,B女士是他于2023年12月左右通过随机聊天认识的。

根据刑法第305条规定,成年人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的,不承认儿童的同意能力。因此,即使是双方自愿的性行为,也会受到刑事处罚。

A先生提议与B女士会面,而B女士正好在聊天室,事发当天,他将她引诱到自己的车上并发生了性关系。但经证实,A先生当时并没有对B女士使用暴力。

一审法院认为,A先生犯罪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与缺乏性自决能力的受害人通奸,并以此作为满足性欲的手段,罪名严重。”

A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在上诉审中,A先生以自己没有预谋犯罪、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等胁迫手段为由,请求减刑。

上诉法院表示:“从被告与受害人的谈话以及向侦查机关的陈述来看,被告并没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因此决定减刑,采纳了A先生的主张。”

在这起刑事诉讼中,代理被告A某的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纶李基俊律师解释说:“强奸未成年人罪,无论未成年人是否知情、受害人是否同意,都会受到惩罚。如果指控成立,减刑很重要。在A先生的案件中,他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没有犯罪意图以及如果他改正错误,就能获得减刑。”以成熟的态度,他很可能会重生,成为一个健全的社会成员。”

记者孙东旭 (twson@lawleader.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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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20 多岁的男子被控性侵通过随机聊天认识的未成年人...一审入狱,上诉减刑为“缓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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