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60 多岁的男子因过失杀人罪收到简易命令......在请求正式审判后“无罪”
2025-03-18

疑似在医院走廊将另一名患者撞倒致其受伤
请求正式审理300万韩元罚款简易令
法院:“它违反了物理定律……不承认因果关系”
一名 60 多岁的妇女被指控在医院与另一名接近她的患者相撞并受伤,在请求正式审判后被判无罪。上个月6日,蔚山地方法院以过失杀人罪判处60多岁的A先生无罪。
A先生被指控于2023年在当地一所大学医院的走廊上绊倒并伤害了70多岁的女性B。事件发生时,A先生正离开医院治疗室,经过靠近他的B先生。两人刚一相遇,B 先生就摔倒了,并流离失所了 12 周。 B先生向A先生投诉,称自己被A先生的肘部击中,无奈摔倒。
A先生完全否认了这些指控。他声称,他在离开治疗室时就知道B先生的存在,并在留出一定空间的同时让开了。同时,A先生强调,在查看闭路电视录像时,B先生似乎失去平衡摔倒了。
警方认为A先生的指控得到承认。由于B先生年纪大了,很容易失去平衡摔倒,主要原因是A先生有责任安全行走,防止B先生受伤,例如向前看、保持适当距离等。
检察机关还认定A先生有过错,并判处简易起诉书和300万韩元罚款。随后,法庭发出简易命令,但A先生表示反对,并要求正式审判。
最终,法院判决A先生无罪。首先,法院指出了B先生陈述的可信度。 B先生跌倒后立即前往急诊室,告诉医生“我绊倒了,跌倒了”,在警方的第一次调查中,他也回答说“我不确定我是否绊倒或撞到了”,但在第二次调查中,他改变了说法,引发了人们对其可信度的质疑。
向国立法医学研究所索取的闭路电视分析结果也成为重要证据。分析这段视频的国家法证局回应称,“两人有可能接触过,但由于摄像机拍摄角度造成的死角,很难确定是否有接触。”
此外,法院还表示,“被告的右肘刚越过受害人的右臂,受害人就向右摔倒,如果撞击导致她摔倒,按照物理定律,她会向左摔倒,而不是向右摔倒。”同时,他解释了无罪判决的原因,称“即使两个人发生碰撞,我们也考虑到被告肘部击中受害人身体的部位是手臂,并不是对身体造成较大冲击的部位。”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的宋民业律师表示:“没有证据明确证明两人发生了碰撞,即使身体擦过,为了防止B先生失去平衡而跌倒受伤,对A先生施加注意义务也是过分的。”宋律师还补充道,“庭审过程中,我们要求专业机构进行闭路电视分析听证,通过结果,我们获得了无罪判决,强调A先生的行为与B先生的伤害之间没有证明因果关系。”
数字内容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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