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自愿离职就被调动部门的公司……劳动委员会“不当调动”
2025-04-11

一名工人以人事任命不公平为由提出救济请求,被劳动关系委员会援引。
2月7日,京畿道劳动关系委员会做出决定,援引40多岁工人A向制造商B提起的诉讼,要求其不公平转移救济。
A先生于2000年代初期加入B公司,至今已工作20多年。问题是从去年11月A先生被任命为新成立的部门组长时开始的。
A人士声称此举是裁员的一部分。据称,A先生未参加公司1月份举行的自愿退休招聘时,就进行了报复性人事任命。同时,管理层强调这是不公平的调动,称团队中都是比他级别高的人,而且他分配的任务与现有组织重叠,效率低下。
B公司对此予以彻底驳斥。他声称,组建新团队是为了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生产效率,只是相应的调动。此外,还解释说,这是合理的措施,因为没有增加通勤时间等对工人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并通过访谈说明了情况。
劳资关系委员会作出了对 A 先生有利的裁决。该委员会表示,“管理层在创建该部门时没有明确职责,因此工作没有完成,也没有产生明显的成果。”报告还称,“团队内部的不和谐现象仍在继续,团队成员的级别高于被指定为领导的工人,导致指挥困难。”他补充道,“因此,该部门存在的目的和作用非常值得怀疑,”他补充道,“也很难承认公司转让的业务必要性。”
代理A先生案件的大纶律师事务所崔韩植律师表示:“企业在判断业务必要性时,必须客观地考察其是否有助于合理运用劳动力,例如提高工作效率等合理运营。”他补充说:“由于新成立的团队的工作范围未明确,而且由于 A 先生的工作变动,生产力下降,因此似乎没有认识到业务的必要性。”
记者 黄正源 (jwhwang@mt.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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