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代表要求“撤下帖子”后被指控“威胁”无罪
媒体 首尔报纸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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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旅行社代表因要求一名在网上公告牌上留言不满的顾客删除该帖子而被警方以恐吓罪立案,但已被警方清除。
据法律界14日报道,首尔龙山警察署对因涉嫌威胁而被立案的A先生进行调查后,决定不将其送出。去年12月,顾客B在其经营的旅行社的公告栏上投诉时,A先生留言称:“我要投诉妨碍业务和诽谤。”
B先生起诉A先生,称“我留言是因为旅行社没有很好地满足我的要求,我收到信息后感到非常害怕”。刑法第283条规定,“对他人进行威胁的,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役或者小额罚金。”
A先生否认了这些指控。确实,B先生预订的产品没有顺利提供,但他被告知了退款流程,并礼貌地要求删除该帖子,因此不能视为威胁。
警方调查的结果很难说B先生真的感到了恐惧。另外,经判断,公司代表A先生发现该投机性文章并举报,属于合法行使权利,在社会规范方面处于可以接受的水平。
A先生的法定代表人、大纶律师事务所律师安承镇律师表示:“只有在受害人知道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并感到实际的恐惧时,才构成恐吓罪。仅仅因为听到不愉快的言语或感到隐约的不适,恐吓罪并不构成犯罪。”闵律师还表示,“考虑到A先生是代表人,要求删帖的行为不存在违法成分,我们也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能够被无罪释放。”
记者 郑哲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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