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前公司客户信息揽客嫌疑’美发店设计师…检方“不起诉”
媒体 国际报纸
2025-05-07
浏览量 68

顾客自愿参观嫌疑人的店铺。
检“我从未说服或下令退款”
一名美发店员工因被控在调到竞争对手公司后利用客户信息获取不正当利润而被起诉,但并未被起诉。
3月18日,大田地方检察厅天安分院以“无罪”为由,对涉嫌违反《不正当竞争防止和商业秘密保护法》(《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员工A予以解雇。
A先生去年7月在一家特许经营美容院担任设计师,但当他跳槽到竞争对手时,他被指控窃取包括客户名单在内的商业机密,并将其用于销售活动。
该公司提出投诉,称其业务因A先生而遭受重大损失,目的是A先生联系客户并诱导其退还会员费。
根据《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第18条第2款,如果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可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亿韩元以下罚金。
A先生否认了所有指控。据称,顾客是自愿联系A先生的,在此过程中从未鼓励他们搬家。
检方决定不予受理指控。检方表示:“虽然A先生使用了他离开公司后在工作中了解到的信息,但考虑到是他之前接触过的客户首先联系了A先生,因此不能看出他使用商业秘密的目的是给公司造成损害。”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金贤洙律师解释说:“商业秘密侵权是指以通过商业秘密获取非法利益或给商业秘密持有人造成损害为目的而获取或使用商业秘密的情况。”他补充说:“我们之所以能够收到非起诉书,是因为我们透露,A 先生说服或指示顾客退款的情况尚未得到证实。”
数字内容团队
[查看全文]
美发店设计师被指控从前公司窃取客户信息...检察官“未被起诉”(快捷方式)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若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扰,请到最近的办公室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