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繁多的律师事务所……须警惕“分产制”
2025-06-10

“网络律师事务所”的前身,实际上是律师的私人办公室
在行业重组的阵痛中……损害完全落在合法消费者身上。
法律界:“我们需要消除那些表明可以采取有组织应对措施的宣传。”
最近法律界的新兴话题之一是“网络律师事务所”。这是因为它是唯一在停滞的法律市场中表现出快速增长的律师事务所。 大纶和YK被认为是网络律师事务所中的佼佼者。
YK去年的销售额超过1500亿韩元,巩固了其作为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地位。去年,成立仅9年的大纶销售额也突破1000亿韩元,进入历史最短的律师事务所前10名。
网络律师事务所主要倡导“一所制”。虽然我们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所,但与律师事务所运作相关的一切事务均由总所统一管理。利润也按一定比例由全体会员分享。他们在营销方面也很活跃,在广告费用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因此,业内有人批评这些律师事务所扫荡了小地区的所有案件。
在网络律师事务所出现之前,所谓的“独立律师事务所”曾在业界掀起波澜。独立会计制度的运作方式使得每位律师,即使隶属于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也能像独立独资经营者一样获得利润。
事实上,它可以被视为接近私人办公室,只是办公室租金和员工工资等常见费用一起承担。案件也由每个办公室单独处理。需要指出的是,在韩国,网络律师事务所这一术语的使用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实践中甚至将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视为同一类别,这可能会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一家网络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表示,“韩国法律界对全球律师事务所的结构仍然缺乏了解,一些律师事务所自称是一个只有2-3个分支机构和在线广告的网络律师事务所,实际上是在一个单独的系统中运作。”他补充说,“只有极少数所建立了全球大型律师事务所式的架构,能够以总所为中心诊断和分配案件,并在全国范围内控制质量。全国各地的各个分所质量参差不齐。“从客户的角度来看,提供服务的独立系统是最大的风险。”
事实上,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也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与表面上繁荣的律师事务所相反,实际上,它是由个体律师单独经营,处理他们所承办的案件。这就是为什么有人担心缺乏案件管理和协作系统可能会导致法律服务质量下降。
也有一些案例清楚地表明了独立律师事务所的问题。这就是因在别山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担任校园暴力受害者家属的法律代理人后未出席庭审而引发争议的所谓“缺席案件”。受害人家属在一审中获得了部分有利于案件的裁决,但由于律师持续不出庭,结果最终在上诉法院被推翻为败诉。
由于案件引发争议,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迅速发表声明,试图划清界限,称“涉事律师已退出总所,与我们分所完全无关”。
最后,有人指出,这家律师事务所经营造成的损失完全由客户承担。一位法律行业的官员表示:“从法律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如果他们期望获得高质量服务的地方实际上没有像私人办公室那样的系统,那将是荒谬的。”
他接着说,“随着相关纠纷的增加,行业内部需要进行自我净化”,并补充道,“对于那些声称尽管是独立生产体系,但可以有组织应对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似乎需要制裁。”
记者朴在冠 (paksunbi@fn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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