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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用药产生副作用,医院有责任”……4000万韩元赔偿判决书

媒体 京畿日报
日期

2025-06-16

浏览量 499

"약물 오투약 후 부작용은 병원 책임"…4천만원 배상 판결

开最大允许用药量7倍的处方……“违反医务人员注意义务”

法院裁定,因错误用药造成患者副作用的医院必须承担患者损害赔偿责任。

上个月28日,水原地方法院平泽分院在甲患者向B医院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做出了对A患者有利的判决,并裁定B医院须支付4000万韩元。

A先生去年10月被诊断为脑出血,住进B医院,病情好转并服用抗生素后出院。随后,A先生按照医院的指示服药,但他的健康状况迅速恶化,出现谵妄、意识下降等严重副作用。

最终再次住院的A先生得知B医院给他超量服用抗生素后,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检查,医院当时开出的药物剂量是最大允许剂量的七倍。

A方解释了提起诉讼的背景,称“对于B医院今后需要治疗,应支付多少赔偿金,我们没有达成一致”。

法院认定B医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理由是医务人员有注意义务,开具适当的用法用量的药品。

患者的法定代表人、大纶律师事务所的李一亨律师表示:“患者在开处方时每天要服用7种抗生素,觉得很奇怪,所以我们再次进行了检查,但医护人员违反了注意和解释义务,并确认没有问题。”他补充说,“通过内容证明,医院也承认处方上的疏忽。”

记者 郑艺恩 (ye9@kyungg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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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对错误用药后的副作用负责”...4000万韩元赔偿裁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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